最近感到醍醐灌顶的一句话:“不要把无能当深刻,糊涂当真理”。
怎么看待似是而非的辩证?语言的深刻是不是恰恰体现在其看似矛盾的方式?我好像也常常陷入这样的错觉,教授提醒我们对此警惕,这样的表达者不是深刻,而是造成了“语言的腐败”来掩盖没有找到真理的事实罢了。
你有没有想过,你去上课就是在下课?这样看待世界的方式,会不会让我们更轻松些?我觉得不会,因为辩证的特点会让我从反题再次走向正题,我下课就是在上课,我还能轻松吗?我们常认为,辩证的本质就是从不同的角度、主体或过程来看待同一个问题,实际上不只是如此,而是他们本身就是同一件事,白天就是黑夜,不正义就是正义,坏的就是好的。你以为是一个东西的,其实是两个东西;你以为是两个东西的,其实是一个东西。看起来逐渐走向诡辩了!实际上,按照我的理解,赫拉克利特借此想要说明的,是“负面的东西也有正面的价值”这个命题。为什么白天就是黑夜,不正义就是正义?——想象一个完全没有黑暗和不正义的世界,那么光明就不再是光明,正义也不再是正义了,因为我们对此处于“无概念”状态,她们就相当于不存在。
所以,相互排斥的东西要结合在一起,世间的规则就是用相反来成全。就像我们想要拿起点什么,就势必要放下点什么,必须否定些什么,才能肯定些什么(历史上的革命能很好地说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