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朋友圈被几篇关于讨论“有趣”是不是春药的文章刷屏了。现在的文人,怎么一言不合就斗笔。跟风转的人,仿佛纷纷在义正言辞地阐明自己的三观和立场。这真是一场很“有趣”的讨论。
讲道理,“有趣”是我很看重的一种生活态度,甚至是朋友能否深交的一项衡量标准。所以我更想去探讨这个词在实践中的内在含义,而不想分辨它是不是春药。
首先,我觉得有必要区分“有趣”和“逗逼”。说句实话,“逗逼”是生活中很大一部分的存在,他们往往富有表现力,给周围的人带来一波一波的笑点和快乐。出去玩的时候,能有几个逗逼在,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平地都能冒出很多梗来,甚至他们本身就是直立行走的“梗”,让人念念不忘。然而,时间一久,我会发现,这些人除了“逗”之外,似乎也没什么。
“有趣”却是一种更温和而不露骨的性情了。它的水深得多。至少我把它看做是程度很高的一个词。我甚至有百无聊赖时对着长长的联系人列表,一个一个轻度衡量过,最后能被我内心的价值标准列为“有趣”的人,手指头数的过来。
而他们,无一例外不是我相处的时候觉得很有力度的人,又开心又崇拜。拿我的好友刘大审举例。摄影圈认识的他,比较多的属于网友关系。细数他的优点,除了拍照佳外,还有喜欢动物尤其是猫类,还有幽默风趣,还有(理工科生中)文化造诣极高(他竟能从容地跟我斗诗!)等等。 他不是靠讲段子取胜,而是能够真正从生活细节中发掘让人心念一动、会心一笑的有趣的点。他从不装逼,却能让人从言谈举止中感受到,“真的赛高”。与他相识四年一共只见了一次真人,却已被我自私地划入“终身密友”。
我所认为的“有趣”的人,哪怕只是线上聊天,都能让我嘴角不自觉地溢出笑来。Ta的境界是,毫不刻意,如春风春雨,让人服气。Ta在一本正经和玩世不恭之间找到了最佳平衡点。让人羡慕的是,这种体质,竟是天生。更让人羡慕的是,天生都这样了,他们还在前行的路上不断自我积累,气质随着年龄的增长,亦不断升华。
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这样一个人。天性想往这个方向发展,可惜才疏学浅,火候终归是欠点。想认识更多真正有趣的人,想和有趣的人生活。他们每一个不是无醉不欢,而是相见恨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