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要发展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好班子和好带头人”。作为贯彻落实党和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最后一公里”的组织保障,农村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干事热情,成为乡村振兴进程中推动乡村发展和乡村建设、完善乡村治理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1、聚焦干事保障落实,增长工作待遇。积极探索完善村干部保障机制,建立完善“以绩定酬”村干部报酬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基本报酬+考核奖励报酬”模式和集体经济收益与村干部奖励待遇挂钩机制。对每位村干部根据不同岗位建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逢年过节不定期看望慰问退休村干部,针对比较困难的村干部,及时进行帮扶救助,彻底消除村干部“干无酬、退无养”的尴尬境地。
2、清理规范村级组织准入事项,细化制定村级组织主责事项、协助事项和负面事项“三张清单”,坚决杜绝应当由部门承担的事务随意下沉乡村。规范落实村干部坐班值班制度,严格控制村干部参会频次,全面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合理统筹村级观摩检查活动,进一步改进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方式,逐步取消对村级组织的“一票否决”事项,让村干部主要精力回归到走访群众、服务发展上来。
3、突出奖优罚劣,让村干部“有比头”。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村干部岗位承诺践诺制度,采取年初承诺、年中践诺、年底评诺的方式,准确评价村干部履职情况,履职情况与村干部的工作报酬、激励奖惩等挂钩,不断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机制。定期开展村干部适岗研判,通过走访调研、分析研判、综合评定等方式,听口碑、测民意、看实绩,对因村(社区)工作失误出现较严重后果、未积极配合县乡做好重点工作、长期无故脱岗,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指导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给予相关报酬扣减处理或实施末位淘汰、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双向激励”组合拳,进一步树立了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村干部要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为乡村振兴事业添砖加瓦,发挥好“多功能”作用,才能有一个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的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才能有所作为,取得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