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小学语文教科书五、六年级古诗文注释中,出现了两处对于古诗文原典籍所用字形的解说:一处是六年级上册辛弃疾词《西江月·夜行黄沙道中》“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的“见”字,注释为“见,同‘现’”;另一处是五年级下册刘义庆文《杨氏之子》“梁国杨氏子九岁,甚聪惠”的“惠”字,注释为“惠,同‘慧’”。“见”与“现”、“惠”与“慧”,均用术语“同”字解说,说明统编小学语文教科书的编写者对于两组字形各自内部的关系是同等看待的。
其实,在古代汉语研究以及高等学校的古代汉语教学中,这两组字形各自内部的关系是有明显区别的,“见”与“现”之间称为古今字,“惠”与“慧”之间称为通假字。如今将古今字与通假字不做区分地统一处理,用“同”字来兼表古字与今字、借字与本字之间的关系,是统编语文教科书这次改革的一个特点,适用于整个义务教育语文教材以及高中语文教材,而且在七至九年级以及高中教材中此类用例出现得更为频繁。
所谓古今字,指的是在某一项意义上先后产生的形体不同的字。产生在前的称为古字,产生在后的称为今字。上古时代,汉字的数量要比后世少,每个汉字所表示的意义要比后世多,有时一个字往往有三五个乃至七八个义项。后来为了把其中的部分义项区别出来,于是另造新字来表示其中的一个义项。就这一个义项来说,新造的字与后起的字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是古今字的关系。例如,“说”字在先秦时期兼有“说解”“劝说”“喜悦”等义项,后来为了加以区别,就另造了一个“悦”字来表示其中“喜悦”的义项。这样,在表示“喜悦”这个义项时,“说”与“悦”就成了古今字。《论语·学而》篇:“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句中的“说”字就是用的“悦”字的古字。《史记·孙子吴起列传》:“魏置相,相田文。吴起不悦。”句中的“悦”字就是用的“说”字的今字。再如“知”字在先秦时期兼有“知道”“知识”“主持”“智慧”等义项,后来为了加以区别,就另造了一个“智”字来表示其中“智慧”的义项。这样,在表示“智慧”这个义项时,“知”与“智”就成了古今字。《庄子·逍遥游》:“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句中的“知”字就是用的“智”字的古字。贾谊《治安策》:“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句中的“智”字就是用的“知”字的今字。又有一个古字具有多个义项,后来为它造出几个今字的情况,例如,《左传·隐公三年》“宋穆公疾,召大司马孔父嘉属殇公焉”与同书《定公十四年》“师属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两句中的古字“属”字分别表示“嘱托、注视”的意义,后来在“嘱托”的意义上造了一个今字“嘱”字,如《后汉书·卓茂传》“亭长为从汝求乎?为汝有事嘱之而受乎?”在“注视”的意义上造了一个今字“瞩”字,如《南史·张畅传》:“音姿容止,莫不瞩目,见者皆愿为尽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古今字具有两个重要的特点:一是产生的时代有先后的不同,古字在前,今字在后;二是古字表示的义项比较多,今字表示的只是古字所兼有的义项中的一个。至于古今字中的“古”与“今”,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清人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说:“古今无定时,周为古,则汉为今,汉为古,则晋宋为今。”其特点就是随着时代的不同用字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