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7 《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

1月17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27条具体举措,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联动推进家庭教育、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组织保障。《实施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规范学校编班行为

义务教育学校各年级学生实行常态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

义务教育学校在编班时,要严格执行省定标准班额要求,按照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原则和随机原则进行编班,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不得为编班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


各地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的顽瘴痼疾,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不得单纯以升学率或平均分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标准,注重对学校开展增值性评价。学校不得将学生考试升学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绩效和奖励的唯一依据。


实施方案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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