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这篇文章好似一篇标题党,但是我不是一个靠写作养活自己的人,所以阅读量对我而言没有任何的收益,反而我很喜欢那些建设性提出批评和指正的人。
这篇文章是近段时间自己对于究竟什么是正确的事一个理解。因为,方向错了,再努力下去只会离成功越来越远。
首先,我想从犯罪心理学的视角对什么是正确的事做出一个解释。
在犯罪心理学领域有一类人被称为“反社会人格”,这种人没有良知,即对他人的痛苦无法产生共情心理。这种共情心理每个正常人都天生拥有,而“反社会人格”的人他们属于天生就没有良知。没有良知的人,当他去伤害一个人的时候心理并不会感到任何的不适。
到了这里,就有一个很大的争议会出现,什么叫天生的?难道这些人不可以改变吗?没错,我也这样想过,因为我本能的对于天生定论的这类的观点有排斥。我们先来看一项研究。
1876年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在其出版的著作《犯罪人论》首次提出“天生犯罪人”这个概念,他认为,有这样一种犯罪人,在生理、心理或体质等方面具有一些天生就有的、与正常人不同的特质或因素,这样就决定这种人的犯罪是自然不可避免的,即天生犯罪人。
为了说明问题,他在考查了3000多名犯人的头盖骨,并进行了病理解剖学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列举70多种促使犯罪遗传的特征,最后证实到:所谓的天生犯罪人,其实就是原始野蛮人的一些特质在这些人身上的返祖现象的反应和结果。
他这个观点的提出受到了后人的批判,有的纯粹就是吓起哄,而有的则让龙勃罗梭重新考查综合等多方面因素对此书做出了修正,进一步科学的完善了他所提出的观点。而后者无疑是我们需要感谢的人。
其中对于“天生犯罪人”观点的支持者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李玫瑾教授,她是我国首批研究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参与过众多大案要案的分析和侦破。
在她的实际案件研究中就发现,那些具有反社会型人格的人,他们的家庭教育背景正常,父母也没有异常的心理和管教不当,包括周围的环境都找不到明显的不良影响。但反社会人格却很早出现暴力倾向和违法犯罪的行为,其中很早指的是十岁以前。这种很早就表现出犯罪的人被定义为;先天性反社会人格。而后天的则表现在青春期或成年以后的违法犯罪。
在《当良知沉睡》这本书中,有一个反社会性人格在人群中占比的数据;一些欧美国家中反社会人格占有比例为4.3%-9.4%,也就是说运气不好就有可能十个人当中有一个人为反社会性人格。反过来看看我们中国的数据,因为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中国的反社会性人格占比就要小的多,在人群中占比为0.3%。
接下来回归到文章的主题,为什么说做正确的事比努力更重要?
我知道大多数人都很反感先天论的提出者,认为只要事事努力皆能做成。但今天,我想打破你心中的这份自恋。
龙勃罗梭通过实际研究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的观点,我想很多人都不同意,所以这个概念提出以后受到了后人的批评,因此就一定会有一些人想要去推翻和打破这个观点。他们认为,人是可以通过后天教育而唤醒内心沉睡的良知,于是去和那些没有良知的人相处,尝试着用世间最伟大的爱去感化他们。你觉得自己这样很伟大;目的就是去证明,每个人是可以感化和改变的。
这个就叫在错误的方向,告诉别人自己很努力。比你什么都不做还要远离你的人生方向。
写本文的意图就在于此。我们经常会探讨一个词“人性”,我看过关于很多人性的定律,也曾错误的要想去尝试着挑战一下,最想让我去挑战的就是人的发展究竟是先天还是后天的问题。每当听到有人说;人是可以通过后天努力而改变一切,自己就心情畅快,大赞文章作者;而当听到有人说,先天努力只占40%,自己忍不住就想说上一字“滚”。
问问自己有没有犯下过类似的错误?走在错误的方向努力?
因为自己对心理学懂得略微多一点,对于一些人不敢去做某件事就喜欢把最真实的原因告诉他,因此自己还出力不讨好。但最近自己在学习心理学时,知道了这背后的原因。
精神分析治疗把人的自我组织力分为三种境界:第一,自我组织力脆弱的人。第二,自我组织力尚可的人。第三,自我组织力完整的人。
自我组织力就是在高压环境下是否愿意接受事实真相。一般而言自我组织力完整的人你可以在高压境况下和他诉说事实真相,有利于他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自我组织力较差的人而言,你就大可不必和他诉说事实真相,以保全自己为先。
我们来看一个历史上真实发生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花刺子模国国王摩可末苏丹,他本是雄才大略之人,他的军队屠杀了成吉思汗的商队,因此与蒙古发生了战争。第一战,作为常胜国王,苏丹自己参战,结果惨败而归。蒙古军队的可怕,因此吓到了苏丹。
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躲在遥远的都城,再也不敢和蒙古的军队对垒,不仅如此,他还将报来坏消息的信使送去喂了老虎,而报来好消息的信使则得以升官发财。最终的结果是国家被蒙古军队毁灭,九成的国民被屠杀。
从故事中可以得知,苏丹一战战败以后心理就退回到了婴儿时期,可见其人的心理组织力是一个很差的人。那么,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这样的人,你是去做一个敢于挑战人性说实话的人还是以保全自己先走为快的人呢?在我眼里,能够做到不去阿谀奉承,保全自己先走为快的人才是真正的大聪明人。而那些非要尝试去告诉国王真相,期待国王苏丹能因此振作接受事实的人,就是之前我犯过错误出力不讨好的人。
人性将会是未来需要去探索和巩固的永恒话题,而古往今来那些摆在人们面前不变的定律,是我们需要拿来去用的。当然,我也了解过一些定律提出后被推翻的现象,但人类总是要去探索和发现自然规律的,对于新知的发现我们不能因此而去否认前人的努力。
努力做正确的事需要智慧去分辨二者之间到底什么事是正确的,而什么是需要我们去挑战的。
文章中用了两个案例去佐证我的两个论点。第一个是关于犯罪心理学的,想要表达的是;不希望人们去把时间花在改变具有反社会型人格的人身上。第二个要想表达的是;对于那些不能接受事实真相,心理不够完善的人,不要去尝试告诉他们现有心理无法承受的事实。
第一点可能离你比较远,但我的本意是让你推而广之从问题的根源去思考哪些事是你做过或者有过相似的想法。第二点则可以用在平常与人交际上;不要试图去改变他人,让人接受不愿接受的事实,尽管那是真相。这样对于保全自己也有很大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