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是一位家长,正在为孩子的作文头疼,现在给你两个选项,你会选谁来教孩子写作文呢?
a.某知名作家b.某兴趣班老师
我猜,如果条件都允许的话,大部分人是愿意选择知名作家的。理由很简单,作家已经有了可见的写作成果,很让人信服,理所当然的也更有发言权,顺理成章的能教好作文。而兴趣班老师大部分没有作品,他们可能是兼职语文老师、报社杂志社记者、编辑、大学生或者其他来路不明的人。
这其实反映了我们认知的一种局限性,就是很容易被一些标签蒙蔽双眼,我们太容易去相信一些专家、大咖、名人、伟人所说的话,以至于我们根本没有去怀疑的力量,我们谦卑的聆听着,接受着,默默的照单全收。别人给什么,我们就接受什么,长此以往,这样的人生就会越来越不受控,自己能做的事情也越来越少,自己的影响圈会越变越小。
上面的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是一个好问题,真正的好问题是:我怎样才能找到一个具备作文教学能力的人?而不是纠结于“大作家”和“兴趣班老师”这种标签化的字眼,或者说我们需要回到问题的根本:我到底需要什么?
这曾经一度也是困扰过我的问题:我怀疑我自己,我凭什么教学生写作文?我没有太多的教学经验,我没有突出的写作成果,我也没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唯一拿得出手的,大概就是4年汉语言本科教育背景。我能在这件事情上走多远?况且,学生的作文真的很难教,又没有一套完整的教学系统,我努力的最后结果,大概也只能在这件事情上蜻蜓点水。
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一个词:费曼技巧。
费曼技巧大概的意思就是说,你自己明白A和把A向别人讲明白,这完全是两码事儿。也就是说自己明白A,并不代表你就能把A向别人讲的清楚明白。要想把A讲明白是需要技巧和训练的。而且,更重要的是,在把A向别人讲明白的过程中,又会完善你对A的理解,帮助纠偏和调整。类似的还有“学习金字塔理论”,教别人不仅仅需要一种主动学习行为,同时还是学习内容留存率最高的一种学习方式。
有这两个理论基础做支撑之后,我的思维方式发生了转变。
我知道我要做的事情关键在“教”,而不是我是谁,我到底有没有这个资格,我关注的重点就放在了如何教、怎么教,以及教师应该具备的素养有哪些,还有,我应该在什么层次去开展“教”的这项活动。比如:有些“教”是在传授知识,有些“教”是在讲方法论,有些“教”其实是在传递更深层次的价值观,还有些“教”是需要彻底改变一种思维方式,最高层次的“教”是一个灵魂和另一个灵魂的对话。换句话说,“写作”和“教写作”其实是两码事,仅“教”这件事本身来说,它可以是独立的。
尽管“费曼技巧”改变了我的思维方式,但这并不是说,写作本身对我就不重要,因为我一直记得,费曼在成为“物理老师”之前,他已经是“物理学家”了。让我们再回到开始的那个问题,虽然这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好问题,但我们却可以给出一个最好的答案:“有写作教学能力的人”和“知名作家”本来就不矛盾,他们本来就有可能是同一个人。
也就是说,我本来就在写作,但教别人写作能帮我更好的理解写作,修正我对写作的一些误区和偏差,督促我不断精进。而我精进的成果又能变成写作教学的案例,融入到教学过程中去。学→教→再学→再教,写作和教别人写作这两件事就这样互为因果,最终呈现出一种螺旋上升的学习态势。
所以,这也是我现在的前进状态,不纠结于自己当前软硬件的限制,而是转变思维方式,找到问题的根本所在,在写作这件事情上不断精进,在教写作这件事情上持续探索,两者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