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理论代表:韩非子(前280-233)《韩非子》因唐宋称韩愈为韩子,遂改称韩非子。集法家之大成。商鞅变法后的第六代秦王(秦始皇|李斯|韩非子)
荀子学生:李斯(秦国宰相,实操)韩非子(韩国贵族,理论研究,书生。犹如牛顿:2只猫开2个洞)
韩非子法论:
1、曲老:曲解老子“道”。藏管、商之法者家有之而国愈贫-愚民政策。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言论不自由起源。政治如“牧人”,国人如“牲畜”。
2、非儒:大儒学生但反儒,三奸:一日同床二日在旁三日父兄。虎豹之所以能胜人执百兽者,以其爪牙也。夫明主畜臣亦然,令臣不得不利君之禄,不得无服上之名。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言小而功大者亦罚。
3、篡墨:以一国目视,以一国耳听。察君之分,独分也。君上之于民,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
4、批荀:不提倡仁仪礼智信,提倡权术,道法术。仁爱不足恃,暴戾凶残是可靠的权势资源。见而不见,闻而不闻,知而不知。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亲戚妻子,质也。爵䘵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化于镇,奸邪穷于固。
韩非子法论的思想体系:
1、法为专制
2、法扼人性: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
3、法代文化: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4、法术兼用
5、法度严厉
6、法治理想:正明法,陈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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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至上主义:
商鞅“弱民”理论:愚民、辱民(任用奸人)、穷民。民弱国强,民强国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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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猎犬(告密)、豺狼(爪牙)和牛马(压迫)
鲁迅: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