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最近在读蒋勋的《孤独六讲》,其中有一段话深得我心:“生命里第一个爱恋的对象应该是自己,写诗给自己,与自己对话,在一个空间里安静下来,聆听自己的心跳与呼吸。”
闭上眼睛,把右手放在左胸,轻声地问自己:有过这些浪漫的时光吗?仔细想想,还是有的。这些与自我对话的瞬间,在以前是偶尔,在当下,正实践,在以后,应该是常态了。
纷繁忙碌的生活让我们总是惯于把目光投向外界,一颗心时常被凡尘琐事侵扰,把注意力过多地分散在外面的人和事上,唯独忘了那个与自己风雨共担、至死不渝的人,忘了那颗时时为自己跳动的心,这个人就是我们自己。
我们最应该爱的人首先是自己,不是吗?但我们爱自己吗?懂得如何去爱吗?我时常会追问自己。
首先,爱自己,不要与自恋混为一谈。爱自己是清醒客观理性地认识自己,直面自身存在的优缺点;自恋是一种对自我的夸大,是虚荣,是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自利,确切地说,自恋就是无明,他的智商不足以客观公正地认识自己。一个过分自恋的人什么傻事蠢事都干得出来,而一个真正爱自己的人,连他内心深处小小的傲骄都是极有分寸感的。
爱自己就要时常关注自己的灵魂,整理心灵的田地,给心灵清除杂草,补充能量,让心灵获得更多的平静和自由。是时候了,520,来一个小小的仪式感,沏上一盏清茶,陪自己度过一段浪漫时光。
二
至今一直记得,我第一次一个人安静下来,聆听自己的心跳与呼吸的年龄,大概是三四岁左右吧。
那是夏天的一个傍晚,我独自坐在草地上,两手托腮,全神贯注地仰望天空,看绚丽无比的云彩变幻出不同的形态。那天,我一个人看了很久,一直看到云朵变暗,月亮升起,繁星满天,大人唤我才回家。
那时,我还不知道孤独一词。只是,经过那个傍晚的独坐,凝视,我强烈地感受到了另外一个自己的存在,就是除了身体之外的灵魂;还有那晚云朵的各种形态,永远地定格在了我的脑海。
以后的日子,只要看到夕阳,晚霞,我就会想起多年前,我独自坐在草地上的样子,我非常迷恋那种状态:无欲无求,无牵无挂,无忧无虑,全身心地沉浸在大自然的美中。
看云时,脑海中全是云,看云朵一会儿像奔马,一会儿像羊群,一会儿又像棉花,变幻无穷,让我对世界充满了期待与好奇。现在想来,专注,心无旁骛,内心像水晶一样纯净透明,是一种多么美好的状态。
自从有过那一次与自己相处,我便开始有了自己的个性,不愿受人左右和操纵,哪怕是父母亲人也不行。比如穿何种款式、颜色的衣服,剪什么样的发型,我要按照自己的喜好来,不愿被动接受别人的安排。
而这一切,都在不动声色中循环。多年以后,我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我喜欢把孩子打扮成纯纯的公主摸样,总是给她买蓬蓬纱,蕾丝裙之类。当她稍微大一点,会自己逛街买东西以后,她给自己买了一件黑色的T恤,前面印着一个大大的骷髅头,后面是两根交叉的人骨头,看起来很恐怖。我严厉地说不准穿这样的衣服,然后粗暴地把衣服用剪刀剪烂了。
孩子很长一段时间不理我,我说你长大了不乖了,我至今记得孩子说过的一句话:“不是我不乖了,是我不想受人摆布了,我有自己的思想,喜好,不要按照你的想法来塑造我”。
后来,我反省了很久,爱孩子,就要尊重她的天性,让她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而不是把孩子当成工具,去为自己增光添彩,去实现自己未竟的理想。
孤独,可以重新构建自我内心秩序,认识自己,也认识身边的人。
三
至于爱自己,那是很多年以后的事情了。以前是不懂得爱自己,也不懂得爱别人。
初恋,或许是因为好奇,因为一份朦胧的好感。
记得读高中时,有一份说不清的感情,就是班上最帅的那个男生,经常偷偷瞄我,当然,我也偷偷瞄他,要不然怎么知道他在偷看我呢,然后视线一碰到,彼此脸就突然红了,视线都慌忙躲开。
那时,班上的大多数男生都骑自行车上学,女生很少骑车。每到放学的时候,女生结伴而行,男生骑上自行车慢慢地跟在后面,到了某个心仪的女生身边,放慢车速,柔声说一句:“上来,我搭你。”如果女生对这个男生有好感,就会羞怯地坐上了自行车的后座,一只手轻轻地抓住男生的衣角,怕摔倒嘛,总得抓住点什么,又不敢搂腰。然后男生把车骑得飞快,风扬起他的头发,掀动他的衣角,他嘴里哼着李克勤的歌《一生不变》。
这是第一次关于爱的记忆,后来懂了,那不过是浅浅的、纯粹的喜欢。只是喜欢他的长相,略带忧郁的眼神。当我们踏入社会以后,很少会这样单纯地去喜欢一个人了。
大多人所谓的爱,实质只是交换,利益的权衡,看中的是对方拥有的经济条件,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其实,这已经悖离了爱的实质。
我们爱什么样的人,映照出自己内心的审美倾向,我们关注他,是因为他同时也在关注自己,对自己付出过关心与好感。
后来懂了,最好的爱必定是灵魂深处的吸引,是一场心灵的双向奔赴,更是一种不计得失的默默守护。此生,若是能遇见那个能照亮你生命的人,该是多么幸运!
爱自己,就要尊崇自己的内心而活,不要让自己的心灵之音变调。
四
当人开始写诗给自己,与自己对话的时候,必定是经历了一些风雨,看过了一些无常。只有痛苦才能让人觉醒,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如果一个人只有痛,而没有觉醒,那他永远是奴隶一般的存在,只能被生活用鞭子狠狠地抽打,直到他觉醒的那一刻。也许有人临死都不会觉醒。
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是上小学吧,我刚学会写字,就开始使用文字和父母交流了。因为父亲脾气刚烈,母亲又很霸道,他们不认为一个小屁孩的想法值得重视,他们只觉得对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爱心,都是合情合理。
我拒绝任何人以爱之名对我进行霸凌和掠夺,又无力和他们面对面地起冲突,一个弱小者在强大者面前,根本就缺乏当面斗争的勇气。我就把心中的不满和想法写在信签纸上,让他们去看。因为很多时候,语言并不能精准地表达内心的想法,文字可以。
我第一次为自己抗争,就使用了文字作武器。比如说:我很不喜欢父母的交流方式,很不喜欢他们自以为是的爱心,很不喜欢他们的霸道,所有的不喜欢,我都一一写在纸上。
虽然是怼他们的话,每次父母看到了,心里却很高兴,拿着我写的东西给单位同事看:瞧瞧,我们家的娃,出息了,小小年龄竟如此犀利。因为在父母看来,只有自己的孩子够强,到了社会才能不被人欺负。
通过那一次交锋,我懂了,人都是臣服于强者的。你越是逆来顺受,别人越是理所当然,越不会顾及你的感受,你吃的苦就越多。你抗争,也许改变不了什么,但至少你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人不能没有棱角,也不能太有棱角,没有棱角伤自己,太有棱角两败俱伤。所以,我们在时光里学会了妥协,学会了圆融。
五
余下的光阴,我更加坚定地知晓自己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走什么样的路,懂得分辨什么样的人值得爱,什么样的人要远离。爱与憎,界限分明;取与舍,毫不中庸。光阴多么珍贵,一切都要货真价实,容不得一丝杂质。
我喜欢不取悦的率真。一个男人不取悦于权力,他就有了钢骨,有了率性,有了豁达;一个女人不取悦于爱情,不取悦于大众的审美和眼光,她就多了一份从容,多了一份淡定,像不羁的风,来去自由。
有次我看到一众女星走红毯的视频,清一色的低胸晚礼服,高跟鞋,精致的妆容,打扮得像芭比娃娃,一个个小心翼翼,极力摆出微笑的样子;只有汤唯穿着一套灰色休闲西服,平底鞋,一头齐肩短发,漫不经心地走上舞台,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自信、自在、自成一格,简直是太迷人了。
两种状态,高下即分。取悦,透着拘谨和在意,是内在能量的薄弱;不取悦,本身就是一种内在的强大。
我喜欢苎麻和桑蚕丝具有的生命气息。苎麻,植物中千年不烂的软黄金,桑蚕丝,如婴儿的肌肤一样温润。生命当如好麻好丝,既有内在的韧性,又有外在的柔滑。
衣服之于人,犹如宝剑之于武士,农具之于农人,须臾不可或缺。我们终其一生,不也是在编织一袭生命的衣裳吗?只不过各自采用的质地不同而已。
这个世界充斥这太多的化纤材料,粗糙,起静电,让人皮肤过敏,一如那些掺杂了功利的亲情友情爱情,穿在身上冬寒夏闷,总不能与肌肤融为一体。我们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地剔除那些人工成分,保持生命之衣的纯度。
生活中有很多东西不用刻意去学,每个时间段都有不同的认知和审美,时机一到,该懂的你自然就懂了。
一个终日混迹于人群的人,必将被人群所埋葬。当人在孤独中与自己对话的时候,个性就出来了,你不再是流水线上的产品。
风格的养成来自日常生活的积淀,一个人安静地读书、写字、与草木相处,并不是在虚度光阴。
相信我,在孤独中,你可以找到灵魂深处最亮的那一束光,也能遇见世上最柔软的那一款风。
从今往后,我不再关心世俗的功名与爱情,世上还有更多值得让人期待的事,比如:落日与繁星,月亮与诗篇,还有那一望无际的青绿……
写于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