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效应:及时封堵制度的小漏洞

    1969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家菲利普·辛巴杜进行了一项试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一辆摆在一个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摆在相对杂乱的一个社区。他把后一辆车的车牌摘掉,并且把车顶打开。结果不到一天,后一辆车就被人偷走了。而前一辆车摆了一个星期也安然无恙。后来,他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砸了个大洞。结果仅仅几个小时后车就不见了。

    基于这一试验,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效应”:如果某建筑物上的一扇窗户的玻璃被人打碎了,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怂恿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长。

    尽管“破窗效应”主要是从社会犯罪心理和行为上进行的思考,但其道理对于社会各行各业的情况也同样适用。某种不良环境因素一旦出现,就会在心理上对人们产生相当程度的暗示性和诱导性,如果不采取措施及时修复“第一扇被打碎玻璃的窗户”,就难免会导致更多的问题出现,甚至引发严重危机。

    对于企业管理而言,“破窗效应”的隐患也无时无刻不存在着。例如,对于违反企业程序或廉政规定的行为,管理者没有进行严肃处理,没有引起员工的重视,从而使类似行为再次甚至多次重复发生;对于工作不讲求成本效益的行为,有关领导不以为然,使下属的浪费行为得不到纠正,反而日趋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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