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初次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脑海中想到的是鲁迅笔下的人血馒头。细读后才发现卖血也好,人血馒头也好,只是中下层人民对抗生活的不得已而为之。
第一次卖血:初次听说,抱着好奇心去卖血,挣来的35元娶了许玉兰,完成了终身大事。
第二次卖血:得知养了9年的一乐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而一乐还打破了当铁匠儿子的头。在家里被方铁匠搬空的时候卖血赎回了被搬走的家具。
第三次卖血:在得知自己养的儿子并非自己亲生的后,出于报复,去“探望”林芬芳,又一次卖血给林芬芳买了补品。
第四次卖血:全家在经历了57的食不果腹后,许三观又一次卖血只为了让全家好好吃一顿。
第五次卖血:一乐回家探亲,拖着疲惫的身躯回村时,父亲又一次卖血为了让两个儿子在下放的时候能吃得好点。
第六次卖血: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卖血准备了一桌饭菜和礼物。
第七到十一次卖血:一乐得了肝炎,为了给一乐去上海看病,许三观在两个月内卖了四次血,其中一次还因为频繁卖血亏了身体刚卖完又输了700毫升。
最后一次卖血:是为了自己吃一顿炒猪肝。
看完书后不禁觉得人活着挺累的,特别是在那个兵荒马乱食不果腹的年代,血液也成为了一种谋利谋生的方式。许三观的十二次卖血,第一次是为了自己娶媳妇,但却是先卖血后娶媳妇,所以不能完全算是为了自己,最后一次是想要吃一盘炒猪肝,却得知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了,正如60多岁的许三观一样,三个儿子皆长大成人娶妻生子,而自己一辈子为他们服务最终也是迟暮之年垂垂老矣,再无用处了。中间的10次卖血皆是为了子女生计,而并非自己亲生的一乐却是身为父亲的许三观最为上心的一个,可见亲情浓于水。从小说映射现实,映照出平民老百姓的不容易,为了让血更多在卖血前喝几大碗水撑着圆滚滚的肚子恨不得把膀胱憋炸了。细枝末节的行为举止都能体现下层人民艰难度日,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