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代表老大参加例会,大家叽叽喳喳讨论现场协调,我则一半听会,一半在部门群内和几人斟酌一段文字。几个人七嘴八舌地发表自己的想法。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需要一段话介绍我们项目的基本情况,今年国家的表扬信就成了重点,这段文表述:国家某委称赞我们是一支敢打硬仗的好队伍,如此云云。
我纠正:此话无依据,不宜宣传。
他两反驳:为何?某时间,领导来调研的时候就说了这句话。我两都在边上,听着真真的呢。
我说:你们口说无凭。
他们又说:咱们那新闻报道里不是写得挺清楚吗?确实说过呢?我们还能瞎编?
我问:谁报道的?
答:咱们单位。
事实真相是,在一次现场调研活动中,领导的确说过“是一支敢打硬仗……的好队伍”这句话,我们的通讯员在新闻中有表述。不过,此话白纸黑字有依据的表述,是在甲方对我们的函件中。此话在国家某委记者采访稿件中,甲方的领导也有此表述,稿件中同时书面表达国家某委领导的话:“是一支能征善战的国家队。”
那么两个问题来了。
1、单位的稿件中,“是一支敢打硬仗……的好队伍”这句话,能否作为宣传依据?
2、采访稿件中,“是一支能征善战的国家队”这句话,能否作为宣传依据?
我认为:1不能,2能。
理由很简单,就像我们销售产品,自己整天自夸未必是好产品。因此,判断标准唯有一条:
是否有对方官方承认或第三方佐证。
1的表述,只是在我们自己单位中,通讯员也是我们自己单位的。甲方和某委的官方网站和报刊都未曾报道过此说法,也未曾有其亲自确认讲话内容的记录。
2的表述,是某委记者采访整理的稿件,此话用双引号直接引用,代表夸奖我们的原话,我们已被部委客观肯定,这是可以作为宣传依据的。
我们的讨论很激烈,最后,直到有人翻出单位大师的通讯稿。表述为:某委领导称赞:是一支能征善战的国家队,甲方称赞:是一支敢打硬仗……的好队伍。
讨论结束,下的结论是:有道理,往后还得这么统一口径。
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讨论,特别记录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