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五十五章

原文:

含德之厚①,比于赤子②。毒虫不螫③,猛兽不据④,攫鸟⑤不搏⑥。

骨弱筋柔而握固⑦,未知牝牡之合⑧而朘作⑨,精之至也。终日号⑩而不嗄⑪,和⑫之至也。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⑬曰“祥⑭”,心使气曰“强”。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①含德之厚:具有深厚德的。  ②赤子:初生的婴儿。  ③螫(shì):蛰。  ④据:抓伤。  ⑤攫鸟(jué):猛禽。  ⑥搏:捕捉。  ⑦握固:紧握拳头。  ⑧牝牡(pìn)之合:男女交合。  ⑨朘(zuī)作:阳具立起。朘:男性生殖器。  ⑩号(háo):大声哭。  ⑪嗄(shà):嗓音嘶哑。  ⑫和:指生命力充沛。  ⑬益生:好的生活。  ⑭祥:祥和。

译文:

具有深厚德的好比是初生的婴儿。毒虫不蛰,野兽不抓伤,猛禽不捕捉。

身子骨柔弱却紧握拳头,不知道男女交合之事却阳具立起,精力充沛的表现。整天大声哭却不嗓音嘶哑,生命力充沛的表现。

知晓生命力充沛就是常,知晓常就是明悟。好的生活就是祥和,心里有怨气就是好争强。

生命体过度强壮就会衰老,这就不符合养生之道了,不符合养生之道就会过早消亡。

析文:

万法因缘所现,待生命缘成熟就从本原产生了出来。本命从永恒进入时间,而形成生命体又由空间所展现。

世间法:出生的婴儿,成长的孩子,发育的青年,成熟的大人,衰老的老人,逝世的逝者。

人之初,性本善,性是本性。性相近,习相远,本性一样,但本质不一样,所以才会有所差别。本性是出世间的本命,本质是世间法的本命。以世出世间慧光观之,当然是向返璞归真看齐,所以皆是至净圆满的永恒。

但世间法是不到一定的时间一定的空间真理都是谬论,那未解脱的出世间法人与人的本性一样还有何意义?所以得从实际出发,一直踏着现实的大道走,那才是真理。

觉悟的人可以创造出许多实用主义的价值,从而可以奉献于国家,奉献于人民,奉献于社会。在创造价值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财富,当自己富贵了还要谋求众人富贵。

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其追求的目的就是为了尊贵感和尊严,当有了现实的经济实力后才能帮助更多的人。

一个人是否能觉悟有六成在于本质,四成在于教育,而教育是首当其冲的。

人在出生时,人与人并没有多大差距,有先天性德圆融之法相。精力充沛,生命力充沛,整天大声哭却不嗓音嘶哑。

少时所学是人一世的免疫,一个人的启蒙教育会对自己形成人生免疫系统,所以以后才能分得清是非。

人与人的本性一样,但人与人的本质却不一样,所以随着时空的进行最终还是使得人们各不相同。

不过全民接受过启蒙教育的效果总是比未接受过启蒙教育的效果是要强很多的。

无论如何,天下大势的走向还是由智者们引领大众走向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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