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谦哥提出——
如果期末考试得了100分,就送他一本书。
这个好啊,一点问题没有,别说送一本书了,我…我…送你两本书都行。
反复确认,心满意足。
周一,又向教授提出——
如果期末考试得了100分,就送他一本书;如果是95分以上,就请妈妈吃饭。
教授乐了:这样吧,如果95分以上,你请妈妈吃饭,如果90分以上妈妈请你吃饭。
双方愉快地达成了共识。
谦哥颇有信心:“蓓蓓成绩那么好,有一道题她都不会,但我可是做出来了的!”
嗯嗯嗯,有信心好,至于说学霸没做出来的你做出来了这只是体现了单个题目本身……这个话题,以后再说。
得到老爸老妈双重确认,谦哥很满意,睡前拉着我讲了两个我小时候的故事,心满意足地进入梦乡。
大约是个得偿所愿的美梦吧?但我陷入了沉思——
语文考试,100分的两个、99分的五个,谦哥不在其列,这个我们其实是知道的。但是总体成绩出来以后,还要不要给他买书呢?或者说,接下来,他如果不以“获得奖励”的名义而是以“就是想要”的名义,提出想要买书,买不买呢?
买吧,那就失去了他自己所提出的“奖励”的意义。
不买,喜欢看书总归是好的,为什么不鼓励他买书?
要不,这样吧——
等数学成绩出来以后,咱们再综合语文数学两门功课,但凡有一个100,那都按照谦哥提议来实施奖励,买书的钱由老爸来报销;如果没有100,老爸负责下单,谦哥自己零花钱报销。
此外,有95以上,谦哥请全家吃饭;90以上,妈妈请大家吃饭。
咦,看起来我是稳赚不亏啊?
嗯,这个有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