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很多人在说到写拆书稿时,都会加上一句“拆书稿是写作中最容易的了”。
这句话让我一度以为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力有问题,难道就我一个人觉得它很难吗?
所谓的拆书稿,其实说简单点就是把一本书提炼出它的要点,然后再用自己的话讲出来的过程。可是说着容易,做起来是真难。
想要写出一篇合格的拆书稿,首先你得把书读懂,然后提炼出书中的要点。
把书读懂这一点就有些困难了,因为每个人认知水平不同,可能同样的一本书,知识背景丰富的人一下子就能明白作者写的是什么,并立刻能提炼出要点,可有些知识背景较贫乏的人呢,都不一定能理解作者写的东西,又如何提取要点。
写拆书稿时强调说一定要把书的内容揉碎了,用自己的话讲出来,如果真的能把每本书的内容都揉碎了讲出来,那就证明已经完全掌握这本书的内容了。
可是,为什么很多人都会说,感觉读了很多书,但依然还是这个鬼样子。那就是因为没有把书中所学的知识运用到自己的生活当中,对书中的知识掌握得不够透彻。
还有,不能摘抄书上的内容,必须用自己的话来写,可是有些干货换一种术语又该怎么说呢?
反正说了这么多,我就是想表达写拆书稿真的挺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