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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思维(Victim Mentality)是一种思维定势,本质上是一种忽视自己主观能动性的行为。
这种思维习惯最可怕的一点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任何事情和任何人面前,总是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一个受害者和弱者,直至把整个世界都投射成“加害者”。
“都是别人对不起我”,“都是别人的错”,是受害者模式的典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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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受害者思维背后的支撑信念,主要有四个:我是对的、应该如此、托付心态、没有办法。
1) 我是对的
“我是对的”这个信念,往往根植于一个人过去成长的经验积累。比如,一个人生长在是非对错、善恶分明的家庭中,受到比较多的道德观评判,成人后,就很容易落入“我是对的”陷阱,执着于谁是谁非的念头。
在人际关系经营里,把焦点放在“我是对的”或“你是错的”上,很容易让对方产生防御心理,破坏关系;在争执“我对”的同时,往往可能会忽略“最重要的是什么?”、“共同目标是什么?” 、“他为什么这么做?他的行为背后出于什么动机?”这样的思考。
2) 应该如此
在中文的语境里,“应该”的字眼频频出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我们是朋友,有困难应该相互帮助;你信任我,就应该借钱给我,如果你不帮助我或不借钱给我,我就生气……
在国人眼里,只要有人际的关系连接就会产生相对的角色需求,附载在关系角色上的诸多“要求”,其背后即是 “应该如此” 的信念,一旦某天某人没有“应该如此”,可能会招致另一方大发雷霆,然后伤心不已,还不断地追问自己:TA怎么这样对我?TA为什么要这样?
其实,正如哲学家黑格尔所说,“凡是存在的,便是合理的”。而接纳和接受一切的存在和发生,是生命最大的智慧。
3) 托付心态
把自己人生成功、快乐的控制权交付于别人,是一种“受制于人” 而非“操之在我”的状态。简单讲,就是把自己快乐、幸福的遥控器交给他人掌控,由别人决定自己快乐与否。
人由于在成长过程里没有培养出足够的自我价值感,因而在成年后容易产生“托付心态”,在家托父母,在外托朋友,在单位托领导,在婚姻托配偶。总觉得自己“不够好”,“还差一点”,其实是自我价值感低所导致的对自己的不自信。
事实上,每个人都具备了让自己成功快乐的资源,有足够的能力选择过幸福快乐的生活,无法也无须依赖他人让自己成功和快乐。
4) 没有办法
经常听到的一句抱怨是“没有办法”。一语既出,实际意味着已向困难投降,再也不愿去想新的办法了。仔细想一想, “没有办法” 实际意味着两个潜台词:以前用的方法没有效果;目前尚未找到最佳有效的方法。
重点是后者,目前尚未找到,意味着今后还是有可能找到解决办法。不管怎样,都还没到身陷绝境、坐已待毙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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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周围人的关系,是审视自我的一面镜子。
当一个人持续觉得,周围的人总是在伤害自己,或者迫害自己、对不起自己,请务必警惕起来,看看自己是否已经不自觉陷入了“受害者思维模式”。
毕竟,真正为自己的人生负责任的,从来都是自己,而不是身边的任何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