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行为是一种破坏性的行为,通常被人所畏惧和唾弃。
我们尝试从以下这3个角度来看待“暴力行为”。
分别从“暴力行为人角度”、“暴力承受者角度”和“观众角度”。
1,从暴力行为人角度,很多时候,自己会处在一个“待激怒”的状态,当遇到了或达到了一定的刺激程度,会可能触发内心的愤怒之火,这个时候,一般行为人主观上可能会认为自己的愤怒是正常的,甚至理所应当的,应该要愤怒,以给对方回击,举个例子,当有一个人平白无故的来骂你,这时许多人会产生自己认为应该有的情绪——“愤怒”。愤怒会使人失去大部分的理智,在可能的情况下,做出过分或“暴力”的行为,所以这里重点的一个地方是:行为人自己被语言或行为所激怒,产生了自己认为应该有的情绪,这是从行为人的角度上看。
第2个角度,被施加暴力者的角度,简称承受者。
承受者这个时候,可能会产生恐惧的情绪,也可能会产生愤怒对抗的情绪,当自己也产生了愤怒,那么两个愤怒的人在一起,就很可能互烧起来,形成更强大的破坏力,为什么自己也会被激怒呢?可能是自己不理解对方为何要愤怒?或认为对方没有理由要愤怒,其实他有,只是自己没有看到,或本身被愤怒所感染,觉得可以用愤怒的方式还击对方,其实这是自己当下想选择的应对方式,以暴制暴,这是自己无意识下可能会有做出的选择。这里的关键是,承受者在面对一方暴力时,能否保持客观,站在对方角度看问题,往有益于整体的方向上努力。这是承受者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