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从来嗤之以鼻的风花雪月成为了主流。空洞而没有意义的诗文像漫天雪花般,充斥在文学的每一处。你说他抒情吧,也不知道抒的什么情;你说他叙事吧,也不知道叙的什么事。纵然是钱钟书说过“诗有意义是诗的不幸”,可那所谓的意义是功利的意思,而并非真的没有意义,没有意义还能叫诗吗?那不过是将押韵的字排列在一起罢了。这与文学艺术的理念不是背道而驰吗……
我一直认同白居易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但反观自己呢?
总想着一笔惊动天下人,却连自己文章都看不懂;总想着一夜洛阳纸贵,却连一篇稿子都不敢发布。我其实和那些只会搔首弄姿作者没什么区别,所以为什么不与他们的态度稍暂且放宽?于是我也合乎世俗,写了些不知所云的东西。乍一看上去似乎文采斐然,细细品味后才觉得困乏无味。每天在他人虚妄夸奖下的我渐渐感到了厌倦。或许是新鲜感过去了吧。将类如“风、鸟、花、月、艳、曦、若”等字堆砌在一起已经不能刺激我的神经了,只能放下笔,进入调整的阶段。
说是在调整,其实就是进入了一个瓶颈期,我开始思考为什么诗文要有意义。那段时间,我每天都会在卧室望着窗外刚抽出的嫩芽发呆。我想:“文章写得虽然花里胡哨,但不也能反映出一个作者的文笔吗?为什么非要强求文章蕴含道理、具有意义。”起初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那时,诗文于我来说,就像是被云遮住的月亮。隐隐发光,却怎么也看不清。直到有一天,我在家里整理东西,偶然翻到了我小时候画的蜡笔画。我捧着它,回想起多年前的那个春天。我看着干净的蓝天白云,用一张水粉纸和两个色的蜡笔将那副情景画了下来。就是很简单的水蓝色铺平整个背景,中间空出一簇簇的云朵。可就这样简单的画,竟然让我感到超脱寻常的美丽。约莫是将构成复杂的东西看多了,一幅特别简单作品反而是能治愈心情。那天之后,我对文章有了新的感悟——极致的极简主义。
(2)
如果说,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不能吸引人们驻足,那必然是心里有了各自对于美丽的定义了。我那时就是近乎癫狂地追求着简洁美。不论是什么样的文章,只要多用成语、典故,我就会给它扣上“琐碎”、“世俗”的帽子。我单认为语言的精髓就是简洁,就像圕一样,巴不得用一个字替代三个字。所以这个阶段我的文章通常是晦涩难懂的,到也不是立意有多么高远、内涵有多么深刻,就只是省略的过多罢了。
这样的人不止我一个,甚至可以说这样的人很多,都形成了一个群体。他们同样都信奉极致的极简主义,生怕多写一个字。或许是受到叶圣陶先生的影响,我以为只要简单而能够表达意义就可以了。但很明显,我对叶圣陶先生的文风理解有所偏差。当我拜读先生的文章时,总觉得还是有些繁复,偏要将所有修饰语都删掉,还沾沾自喜。自认为是在文学上有了造诣,殊不知这更像是充内行的门外汉,可以唬唬全不懂的人,却唬不住能分辨文章的人。
毛主席在《反对党八股》中说过:“写得长而又空荡荡的,就是决心不要群众看。”这句话在哪里都相当适用。写文章不是装神弄鬼,为了减少字数而牺牲了易理解度,确实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看过教员的文章后,我感觉到自己又对写作有了新的理解,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评判标准。虽然还是毛毛雨,但也算得上是质的改变。
这段时间里,我放下了笔。只是去看,在脑中模仿,一次又一次演练着,却没有再写过一篇文章。难道说是失去创作的欲望了吗?不然,这是一个厚积薄发的过程。每过几天我就会产生新的感悟,还来不及将它变为现实,下一个冲击就又来了。观摩得越多思考得越多,能力提高就会越快。在那个燥热的夏天,我总喜欢一个人在傍晚时出门走走,感受与热浪相接的触感,和着暮天尽头处的火烧云——以红橙为主色调的夏日黄昏总能触发新体会。不断斡旋在斜阳、高楼、葱树之间,就能真正理解抽象的“情景交融”。毕竟没有任何基础的想象注定是脱离实际的,那样就变成完全的空想了。这样写出来的文章又何尝不是一种无意义?就连常识中对于文章的定义都是要反映社会现实的,所以大抵可以将不知所云驱逐了吧。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3)
放下笔的那段时间,我并没有脱离文章,而是换了一种形式——赏析与评价。评价别人的作品永远比自己写作要容易。不管是徐志摩的诗还是鲁迅的杂文,只要将作者的名字堵起来,保准会有人提成见解。这其实是正常的,就算是文豪也不能保证自己的作品处处完美,不然为什么还要文学评论家?我在学习前人的基础上又进行了多角度评价,尝试从读者的视角去感受名著。自夸地说,我算得上一个“高质量”的读者了,算是有一些文学底蕴的。可面对那些被奉为经典的文章时,我依旧会感到其作者思维的跳跃性。在看到注释后或许会恍然大悟,但当时文章刚发表是没有注释的,这并不是说那些经典不好,只是表达他的阅读门槛很高罢了。可反而是不到门槛,甚至是不认识这个作者的人们最能发现问题所在,他们可以隔绝一切因素来评价,这样的评价是主观中最客观的。那些小小的问题被发掘了出来,促进着文章更精美。正所为“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很享受这一当旁观者的过程,因为此时我与文豪是平等的。倘若被作文章的人所禁锢,那么我便也会在庐山中了。
所以我不再过多在意我自己怎么想,而是在意读者怎么想。作品终究是要公之于众的,这是它所存在的意义。应当是要更注重读者的理解与感受的,当读者与作者能达成一致时,这篇文章的价值便都被体现出来了。而价值所代表的,才是文学创作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