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之于势,不责于人

最近看到《南方周末》的一篇《俞敏洪 从未走出乡野》的老报道。感慨英雄迟暮之余,不禁想到另一个有争议的话题:和平年代,商业是不是最大的“慈善”?

在理想主义者看来,俞敏洪不纯粹,因为他是一个商人,也许他自己也曾在有理想的教育实践者和纯粹的商人之间,矛盾徘徊,自我否定。可不管他怎样定位自己的角色,他至少依靠着商业,真真切切地帮助了很多人,我觉得,这就是时代的洪流下,个人所能达到的最大的善。对于一个企业,“善”不是我把自己身上的肉都割下来给别人,自己不活了。善是可以容纳弱者的利益。所谓“悲悯之心”“仓禀实而知礼节”,是因为有资源的人相对有更多的空间,可以容纳更多人的利益。如何处理“容纳他人利益”和“自我发展”的关系?

商业里的路径是:可以容纳弱者的的利益,同时带动系统进步,带领一个更大的群体向前。作为商业组织灵魂的企业家,他们也是经济的发动机,企业家在合法的范围内赚的钱越多,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他们做的事情要比普通人多得多,犯错的机会更多。对企业家应该宽容,做过事情的人都知道,不犯错的办法就是什么都不做。例如村里的懒汉,每天晒太阳,从来没出过乡镇,唯一一次进城就是火化。他们一生基本不犯错 。企业家是活生生的人,不是菩萨,也不是牛鬼蛇神。也许在下一次如潮水般的嘲讽和谩骂声中,涌现的就有今天唱赞歌的一搓人,但被他们打倒的,依旧是那个有血有肉、鲜活之躯。幼稚和多变的不是对方。而是我们自己。

所有的偶像,都不是偶像,是我们内心的投射。是正好,他符合我们的投射需求而已。就比如当有人说爱你时,其实你也明白:对于网络人物来说,没有人是真的爱“他”的,大家爱的只是心中各自的幻想。最后,助农是个民生工程,是大势所向,求之于势,不责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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