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见到了我的新郎。
他穿着一套深黑色的西装,即使是深色也掩饰不住略微发福的身材,他的小肚子凸出来,头发梳得油光锃亮,脸上好像也擦了粉,许是因为紧张,因为着急,额上有些微微冒汗,可是看起来像是从皮肤深层泛上来的油光,使得整个人显得有些油腻。
我看得有些心疼,很想掏出纸巾替他擦一擦。可是我的裙摆这样大,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可以用来收纸巾,他的眼神里满是真诚和期待,冲我伸出一只手,“老婆,跟我走吧!”我也只得照着台词念:“我是很想跟你走,可是我没有鞋子呀。”原来我的脚上只穿了一只鞋子,另一只早被我的伴娘团不知道藏到哪里去了,于是他和他的伴郎们又开始满屋子找鞋子,娘家的长辈们看他们忙进忙出,把屋子翻了个底朝天,没有一个不高兴的,反而各个乐得合不拢嘴。后来实在是找不到了,新郎拿出了一个五百块的大红包来悬赏,说谁找到鞋子,这个红包就归谁。这时,娘家的一个小妹妹从怀里褪出我的婚鞋,原来她藏在自己怀里,那谁找得到啊?伴郎们一般骂着“算你狠”,一边催促着新郎帮我穿鞋子。
我穿好鞋子,在他的搀扶下,来到客厅,我的父母也都换上了喜庆的红装,正襟危坐,接受我们的敬茶。他说,“爸,妈,我向你们保证,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希希,给她幸福的!”爸妈高兴的递上大红包,并且训导我,嫁人以后要恪守妇道,相夫教子,侍奉公婆,祝你们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云云。
我们拜别了父母,踏上了新的旅程。
按照我们当地的风俗,新娘子虽然穿上了鞋子,但是脚是不能沾地的,所以他得把我背下楼,到了新房他还得把我再背上楼。我家住十楼,不能坐电梯,我的身材也不算娇小,他背着我,额上直冒汗,咬着牙到了二楼的时候,两腿发软直打颤,要不是身边的伴郎伴娘们一直加油鼓劲,估计他早瘫在楼梯上了。我一边心疼他,一边想着结个婚真不容易,就冲这,我以后也好好待他。
到了新房,公婆也已端坐好了,就等着新媳妇儿敬茶。婚庆公司的小妹很利索的把老早就准备好的茶盘递给我,我把茶递给公婆,“爸,妈,喝茶。”公婆笑呵呵的接过我敬的茶,也把早已准备好的大红包放进茶盘,他们的训导就非常简单,也更加实际了,依旧是婆婆之前那句话,“祝你们早生贵子,我等着抱我的大胖孙子了,趁我年轻,还可以帮你们带!”
婚礼现场,高朋满座。
我的目光在人群中搜索那个高大帅气的身影,虽然早就知道他要去E地出差,但还是忍不住盼望着有奇迹出现。然而奇迹并没有出现,来的人是王秘书,代表他,代表公司来,给我封了个五万块的大红包。新郎问我,什么人,打这么大个红包。我说是我的前老板。他说他怎么给你打这么大个红包,你不会跟他有一腿吧?我白了他一眼,说何止有一腿,简直有好几十腿呢!他遂不再做声。
音乐声响起,我在众目睽睽之下由父亲牵着手走上T台,父亲再把我的手庄重的交到新郎手中,我想这有可能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次成为主角吧,一定要表现得好一点。
“新郎,你愿意娶你面前这位林希希女士,无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都携手一生,不离不弃吗?”主持人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庄严而郑重。
“我愿意。”
“新娘,你愿意嫁给面前这位霍建刚先生,无论贫穷富贵,健康疾病,都携手一生,不离不弃吗?”
“我愿意。”
“那么,请双方交换结婚信物。”
小天使送上来两个礼盒,是一对婚戒,我们分别为彼此戴上,主持人示意我们十指紧扣,将手高举过头,两颗璀璨的钻石在众人的注视下,更显得光彩夺目,熠熠生辉。
“现在我宣布:礼成!霍建刚先生与林希希小姐正式结为夫妇!请各位来宾,举起你们的手中的酒杯,满饮此杯,为我们的新人祝福!”
满场皆是玻璃碰撞的清脆之声。我有一点感动。在这一天,我的婚姻得到了这么多亲朋好友的祝福,不管我与他认识有多久,有没有多深厚的感情,他和他的家人,愿意花这么多精力,为我办这么正式的一个婚礼,也足见对我的重视。我想,虽然一个披过婚纱,办过婚礼的女人,在日后的婚姻生活中也许会幸福,也许不一定幸福,但是,一个没披过婚纱,办过婚礼的女人,无论婚后生活怎么样,一定多多少少都会有点遗憾吧。原来人生真的是很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就是让你感觉庄重,让你记住,这一天,与其他的日子不同。
第二天,我们就登上了飞往桂林的航班,开始了蜜月之旅。
在青山绿水之间,我们一扫之前婚礼的紧张与不适感,都感到分外的轻松。
这是一座非常慢节奏的小城,老百姓的生活朴实而与世无争。三块钱一碗喷喷香的米粉我吃了一碗又一碗,怎么吃都不腻。
划着竹排畅游在遇龙河上,仿佛是这里最古老而浪漫的渔民。河水清澈见底,可以看见水底的水草和鹅卵石,我把鞋脱了,把脚伸进河里,河水清凉,鱼虾就在脚边围绕,真真美如人间仙境。划船的筏工师傅听说我们是来度蜜月的新婚夫妇,便为我们唱起了的山歌。歌声悠扬,我看着远处的那些山,想起刘三姐动人的传说,深深沉醉。难怪陈毅元帅要说“愿做桂林人,不愿做神仙。”
华灯初上,和心爱的人牵手徜徉在中西合璧的西街上,啤酒鱼餐厅招揽客人的大婶,少数民族阿哥手打的姜糖,琳琅满目的小玩意儿,新鲜而有趣。我们买了一对情侣衫,还买了一个布骰子,上面写着“洗衣服,擦桌子,拖地……”等家务活,商量着谁滚到哪个就由谁来做那个家务。
而沿街卖唱的流浪歌手,吹埙的少女,拍着手鼓,放着打孔碟的商人,让这条街变得有声有色,温馨而浪漫。还有那一间间灯红酒绿的酒吧……真希望,一辈子一直都这样。
更多的时候,我们窝在酒店的房间里,缠绵缱绻。
蜜月之旅短暂而美好,结束之后我们就回归到正常的生活当中来。
他的作息很规律,朝九晚五,按部就班。
我尝试着做早餐给他吃。
我因为不用上班,于是每天在家研究菜谱。我是一个很严谨的人,我想这也许也是林总能够重用我那么多年的原因。我始终觉得生活品质还是要讲究不能将就,因为精致的生活能给人带来美好的心情。在我看来,无论做任何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极致。虽然以前工作的时候,我也没为自己做过几顿早餐,但是现在,我要试着让那些早餐不但口味道好,并且造型也要好看一些,起码让人一眼看过去就能产生食欲。
于是我每天六点不到就起床捣鼓那些早餐,比如心形造型的煎蛋,比如自己蒸的蛋糕,比如彩色的面条……
然而我的用心并没有让他领情,他总是宁愿睡到八点半才肯起来,胡乱塞两口稀饭或是揣上个包子就急匆匆的走掉。这一点让我很是沮丧。
晚餐他也是很少回来吃,单位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应酬,每次回来都喝的醉熏熏。他还要大言不惭的跟我说单位那些老领导最恶心了,每次去夜总会都要点小姐,搂着人家十七八岁的姑娘大唱革命歌曲,也不知道这些人脑子里咋想的。我说也不知道你脑子里咋想的,跟我说这些,也不知道你老了以后会不会跟你的那些老领导一样。他说你又来了,所以我说么,女人就是小心眼。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的过,平淡如水,我每天都觉得很无聊。挥别了从前热爱的工作,同事,离家那么多年,从前的同学除了露露和蓝蓝要好外,其他的读书的时候就比较生疏,毕业后更是疏于联络,露露和蓝蓝也分别在各自的城市,如果他不回家陪我,我是很孤独的。
我越发的觉得不对劲,终于有一天,去药店买来试纸,试纸上赫然显示着:两道红杠!!!
我怀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