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书籍《HR劳动争议经典管理案例》进行整理 共10小节
今天分享的是第5节 规章制度的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条规定了规章制度可以作为辞退的依据,但其内容与程序必须合理合法,即符合第二个法条,《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
本节内容比较多,主要是通过案例的方式分段解读第二个法条,让大家对于如何制定规章制度才能真正维护企业利益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
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这一款规定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大原则。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一款规定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情形,和制定修改该类情形的规章制度及重大事项时应履行的民主程序。
3、“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目前对于规章制度的制定司法界主流观点仍是“单决制”,即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于用人单位。但是有效的民主程序是“单决制”的基础,不可省略。
(2)在北京、广东、浙江等地区,民主程序并不是必备条件,只要其内容合法并通过有效合法的方式向员工公示也可生效。
✅这里穿插一下有效民主程序的3种形式:
(1)全员大会审议通过
(2)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方案和意见,审议通过
(3)全员下发规章制度内容审议函,明确规定可提出异议的期限,期限内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审议函需要员工亲笔签收,留下签收单
4、“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除了法条解读外,本节内容也和大家明确下有效公示的6种方法:
1、入职签收单:员工入职时通过签收的形式领取规章制度
2、劳动合同附件: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下发给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写其页码
3、规章制度内容考试
4、会议公示:通过会议纪要、员工签到形式公示给劳动者
5、心得体会: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写阅读规章制度内容的心得体会
6、特快专递:要写明物品
✅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
1、规章制度内容如果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程序再完美也是无效的。比如迟到罚款,扣发工资等;
规章制度违法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依据《合同法》第八十条寻求救济。
2、用人单位要对“重大损害”给予量化的指标;
如规定给公司造成1万元及以上的经济损失,或者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等情形构成重大损害或严重违纪,不然企业可能无法举证。
3、企业也可以使用类似“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行为”等概括性条款扩大规章制度内容的涵盖性和适用性;
4、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的行为,比如北京市某食堂大妈拿菜盆洗衣服的案子,即便没有规定,企业也可依据《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辞退该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