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已经已经很多年不代理离婚案件了,不是案件少了,而是离婚案件越来复杂,越来越难办了,以前一旦有人咨询我要离婚,我都是劝他们不要这样做,自己检讨一下自己就没事了,何必要闹到离婚的地步呢?他们振振有词的说:“已经夫妇感情破裂了,在维持已经没有必要了,”在大多数的人的思维中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标准,也是真实的原因,我们大众对离婚标准的认知完全来源于《婚姻法》
一 《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那就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大学没有学法律,法律是我后来自己学的,在学习法律时候,对学习《婚姻法》完全没有兴趣,因为,那个时候认为那来的离婚案子,结婚是婚姻登记处的事情,他们应该学好《婚姻法》,我们就是了解一下就行了。
没想到工作后,说具体点就是做了律师以后,才发现如果办理十个民事案件至少有两个是婚姻案件。这个时候才知道,婚姻法没有学好真的很耽误事。随着业务的不断增加,婚姻案件办的多了,才知道离婚的原因千奇百怪,奇葩的让你都想不出的原因。但是,法官把离婚的种种现象和原因都归结为一个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那到底是破裂了呢?还是没有破裂真的不好说,这就看法官的看法和他对离婚标准的认知了。法官一般的认识是:
1-有家庭严重暴力的一定是夫妻感情破裂,都到了打人的地步,你说再不破裂真的说不过去。
2-一方出轨了,有了外遇,这使得对方不能忍受,也算夫妻感情破裂。
3-一方犯罪,或者吸毒、赌博屡教不改,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也算夫妻感情破裂,还有无数的情况,只要法官认为你们过不下去,那及时夫妻感情破裂,就要判决离婚。
我从来不这样认为,因为,夫妻打架正常的事情,也许一方打的有点下手重,这能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吗?这样就要判决离婚吗?你知道他们二人的内心世界是如何想的吗?也许打架完了,一会也就没事了,日子过的好好的。其他就不多说你也会明白。你知道了夫妻感情破裂是法定的离婚标准,那你真的不知道离婚的内心标准是什么?
二,真正的离婚原因不是夫妻打架,也是性格不合,而是一方鄙视一方
这个话题很奇怪吧,外行看夫妻关系是看表面,夫妻天天吵架,打架,夫妻为经济问题扯皮的说不明白,甚至一方出轨了,一方闹的翻天覆地,给你感觉就是这对夫妻是过不下去了。
对于内行来看这都不是问题,内行看婚姻问题看的夫妻的内心结构, 如果夫妻不在一个频道上说话,一方完全鄙视一方,那这对夫妻真的是到了离婚的边缘,也许他们不离婚,也许还能继续过下去,但是,内心的感情是真的破裂了,这就是一个资深法律人对婚姻的结构化思维的结果。
作为法官判决离婚的观察点不是表象,而是内在的婚姻结构,当一方鄙视另一方的时候,内在的婚姻结构已将发生崩塌,这才是离婚的真正原因,是离婚的唯一标准,案例我就不说了,很多明星的离婚不就是这样吗?
从恋爱到婚姻时间不长,但是婚姻的路很长,从结婚到离婚时间也不会长,但是,内心的结构变化非常快,但你不理解婚姻的内在结构时,你不会体会到婚姻的意义,理解婚姻的结构,才是过好一生的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