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走后,留下了不少遗留问题。首要的是老家的房子——当初手续是我和父母亲一起办理的,父亲去世后,那些手续就不知去向了。当时母亲和四弟住在一起,我也不便多问。
其实父亲在世时曾多次提及,老家的房子要留给大孙子。我们弟兄四个中,只有我有儿子;老四没结婚,自然没有孩子;大弟、三弟家都是姑娘,妹妹也只有女儿。但父亲只是口头说说,并未留下任何书面凭证。
父亲的丧事办完那年,母亲来我家住了一段时间。期间,她拿出一张十万元的存折,说是父亲特意留给孙子结婚用的。我没有收下——我心里清楚,母亲和四弟同住,在几个儿女中她最亲四弟,这事她肯定会跟四弟说,肯定会引起麻烦,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拿,于是便坚决拒绝了。
家里原先有两套房子,一套已经给了三弟;另一套最初产权在父亲名下,后来转到了母亲名下。三弟曾多次表示不想要老家的房子,四弟却始终没吭声。大弟提出,他去劝说四弟放弃老家房子的继承权,我说:“老家的房子不管是租是卖,都交给你处理吧,我就不管了,实在不愿意和老家的人打交道。”
好多年前,母亲曾跟我商量,想把工资卡交给四弟。我劝她:“你给四弟多少钱都可以,但工资卡还是自己保管为好。”可母亲不听,说“不用你管”,我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工资卡交给四弟后,母亲用钱反倒不方便了——她每月的电话费都是我代缴,零用钱也基本是我给,每个月给几百元。后来母亲想把工资卡从四弟那儿要回来,让我去说,我推辞道:“这不合适,工资卡是你当初自愿给他的,还是得你自己去要。”母亲多次找四弟索要,四弟态度坚决:“不给!”母亲去世后,寿衣是四弟买的,其余丧葬费他一分钱没出,还把母亲卡上仅存的六万元一次性取走了。其实父亲去世时他也是一分钱没有出。四弟自拿到母亲的工资卡后,先后从里面取走三十多万元,直到母亲去世,以至于后来每逢过年,母亲都拿不出一分钱给孙女们发压岁钱。
母亲走后,我们在医院开了死亡证明交给四弟,他凭这份证明可以领取相应的抚恤金。
至于家里房子的产权问题,父亲去世后,家里房子的产权已转到母亲名下。我猜想,这产权或许早已落到四弟头上,但一直没去打听。四弟处过一个女朋友,两人关系时好时坏,至今也没领结婚证。四弟得了绝症后,曾一度和女朋友断了来往,后来似乎又和好了。三弟多次提醒我说,母亲生前有过把家里房子留给四弟的说法,现在不清楚产权是否还在母亲名下,还是已经转到了四弟名下,让我跟大弟提一声,因为大弟和四弟关系不错。我跟大弟表达了三弟的这个意思,大弟说,他去问四弟也不合适。大弟还说:“将来恐怕谁也指望不上母亲留下的这套房子。”
不过,三弟说,四弟曾多次跟三弟说过,他已经写好了遗嘱。我估计他指的是母亲留下的房子,他爱给谁给谁,我从来没想过能从父母亲那里继承什么东西,反倒是我曾经给父母留下不少东西:我自打结婚后,每年过年都给父母亲一定数量的现金,从开始的数百元到后来几年的数千元,直到父母亲去世为止。还有富士卡照相机、雅马哈电子琴、我们去国外旅游时购买的绿宝石戒指(后来不知去向)、和田玉手镯(后来不知去向)、我带父母亲在台湾旅游时买的红珊瑚戒指,还有好多书籍、贵重工具和两箱名酒。如今,父母都已离世,我把他们送回老家长眠,了却了他们的心愿,我也知足了。现在我只想把身体保养好,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足够了。至于老家房子和其他财产之类的东西,我也想好了,全部交给大弟打理,他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终究都是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身外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