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于常的女朋友。与之前的不同是,小末不用再睡觉;三人出去时,他会拉我的手,我的手指会触碰到他的土星丘。小末偶尔嚷着不想出去,想看书的时候,我便和于常一起手拉手的跑出去玩。山里是世界上最适合谈恋爱的地方。在这里你很久都不会遇到一个人,陪伴你的,只有微风,绿树,流水,白云。换句话说,你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我从不知道我对于拥抱是那么的索取。我像个狗皮膏药一样腻在于常的身上。挂在他的手臂上,脖子上,腰上。只要我两臂张开能环住的地方,我通通抱过。于常非常的配合我,仿佛我是男人,而他是个女人。他176的身体,在我的双臂间甚至可以扭曲成各种形状。我不清楚他为什么那么的听话。我们接吻,密密麻麻。他满足了我对于吻的所有想象。蜻蜓点水的,狂风暴雨般的。他的舌头在我的嘴里探取甜蜜的时候,我甚至会昏了头的想我爱上了他。
可我还是理智的,我是天秤座的人,星座上说这类人是爱情高手,但也说他们具备自制的品格,因为需要平衡。我知道我这两个矛盾的性格把于常搞得七荤八素,迷迷糊糊,欲罢不能。每当我幸福的表情过去之后,他总会盯着我再次面无表情的脸百般不得其解。我并非刻意如此,但也知他对于我的新鲜感一时之间不会淡去。他是个看上去异常干净的男孩。但他有情史,我知道。他接吻的技巧很娴熟,闭着的双眼很温柔。所以我不会内疚。他具备很多女孩喜欢的特质,离开我,也必定不会寂寞。
那天,我们依旧拥抱在一起,虽然六月的天气已经足够的热。
“你不擦防晒吗?”
“那东西油腻腻的,皮肤完全不透气”
“可是会长斑”
“那我希望是蝴蝶斑,在眼角下,左右对称”我换着姿势,窝在他怀里,脸对着他的胸口,闻着他淡淡的香水味。
“那我明天也不擦,一起长”
“千万别。你身上的东西千万别随我变。你擦防晒霜,喷香水,喝红酒都请继续”
他轻啄了一下我的鼻头,胳膊紧紧的勒了一下我。
半晌他说:“还这么有距离。”
“恩?”
“没事,想吃西瓜吗?”他看着远处的西瓜地,然后一跃而起,我连带着被他抱了起来。我怀疑再这样下去,我的两条长腿会完全退化掉。
我被温柔的放在地上,看着他去地里,他手指微弯轻叩西瓜。并不时回头冲我笑。内心悸动。我很难想象有一日我会被一人这样仔细照顾,温柔对待。没有索取,没有同情,视我于常人。群山环抱下的微风带着醉人的味道。这味道不浓烈,不清淡,有着刚刚好的安全感,能严实和缝的对准你的内心,熨开你的烦躁,迷茫,以及不安。于常在选中的西瓜下面放下20元钱,并用大石块压住,转身向我走来。他笑嘻嘻的看着我,不声不响的在我身边将西瓜重重的砸在地上。我惊呼,直接跳起,白色衬衫上仍是顺带捎上星星点点的西瓜肉。他大笑,捂着肚子,渐渐蹲下去。我脸上带着塭怒,可实际上内心却是有些暗喜的。似乎这样一个摔西瓜的动作,代表他在我面前彻底的轻松。我也蹲下,看着他笑,看着他的眼睛里渐渐聚满温柔,他伸出手来,轻轻拍了拍我的额头,我额头的皮肤能轻微感受到他手上有些许的汗湿。他笑着说:看呆了,傻丫头,快吃西瓜。他轻轻拂去我衬衫上溅上的西瓜肉,掰下块西瓜送给我。我哧溜哧溜的啃着,视线由他的脸上挪到了地上,看着摔得七零八落的西瓜,眼睛干涩,呼吸不畅。他凑到我面前,顶顶我的脑门,问丫头,想什么呢?这么出神?我抬起头,用满是西瓜汁的嘴巴在他的左脸颊上带着响的亲了一口。他眼神里有一丝的惊讶,马上就笑着指着嘴巴说:亲这里,不许浪费。是的,我不浪费,在这里的每分每秒,我都要尽情享受,享受爱情,拥抱,亲吻,心跳。
我想过做爱。那时,我还是处女。我说过,我是要彻底的爱,连同身体。只是那时我还太过自信,我以为我既然可以彻底的爱,就可以彻底的遗忘,潇洒的离开,将他从我的生命里抹去。事实上离开于常的几年里,我对其他男人有过或长或短的好感,可最后的结果总是索然无味,越是接触的多,就会越发地怀念于常。我甚至会在记忆里进一步夸大他与其他男人的区别,他亲吻的力度,做爱的姿势,微笑的眉眼,说话的措辞,都渐渐成为我寻找下一个爱情的模板,我用模板去套鲜活的爱情。这注定我要像现在这样,失业,坐在家里,电脑旁,打字,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