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之
小时候,我总喜欢读那种有着文化的新鲜感的书,这种书通常由某些文人写的游记。而大学时期,因为我的专业的原因,读了一些难懂又有趣的哲学类论文,因此,整个人的阅读口味也慢慢地从散文杂文类,变成了学术性较强的书籍与文章,总觉得只有这样的书才值得一看。值得一提的是,我甚少读文学类尤其是小说类的书。后来,我暂时离开了学校,阅读口味又变得多样性,但是总是跑不出那种有着审美趣味的,对自身与文化内观的,或是富有生活的情趣的书。
一本书的寿命对于一个人来讲,可以说是从买回家的那一刻开始,无限延伸到被抛弃的那一刻——也许是搬家;也许是被静置于暑假之上;又或者,是被转借给别人,从而开始一段新的旅程。我曾把我最爱的一本小说《大河湾》,转借给我的朋友,期待着这本书能够在他的手中延续着曾带给我的精彩与感动。
但是一本书的生命,则是不同于其寿命的。生命所包含的,不仅仅是长度,也是厚度,与深度。即使是在机器制造下的大规模生产的书,也在这个过程中,焕发了生命,成为了与其他的书完全不同的书。而对于一本书而言,最好的就是在边边角角写的笔记,以及圈下来的那些精彩的词句了。很小的时候,我喜欢把笔记写在书边,总是期待着自己有朝一日翻起这本书,能够重拾当时的感动。后来,随着科技的发展,我慢慢使用起了Evernote这样的笔记软件来记录其内容。然而,我从未在笔记软件上记录起我看这本书的心情,笔记上有的,仅仅是我所理解的其中的论点与要点。
笔记记在哪里,从来都是个选择的难题。记在书上,每次翻阅时便是以一本书为时间节点,以时间为衡量单位——每次翻阅时,看到之前所写的笔记,就能看到自己过去的思想的点滴;看到尤其幼稚的话语时,还会暗自的温柔地取笑过去的稚气。而记在笔记本上,又会是另一番风景。在翻阅时,是以时间段为时间节点,每次翻阅时,看到的是一个时间段内的汇总。但记在电脑上,总觉得有那么人情味少了许多——字体都是自动的,多半是宋体,虽说整齐有加,却不能展现出当时的笔迹与情感,更不能带来纸张的老化而带来的时代感。最重要的是,记在电脑上,就好像说:这本书就这样结束了阅读,然后就草率的结束了一本书的生命。
然而,一本书本身的生命,却需要在被不断地使用与反复阅读中,得到延续。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生命随着书的生命生长,书的生命又随着人的生命而变重。我想,当我老的时候,拿起一本在人生中不同阶段都有着我的痕迹的书,我从中得到的回忆,会比照片还要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