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汉娜 阿伦特的《艾希曼在耶路撒冷》,这是一本由于一场法庭审判而写的书。她的观点如此独特又惹怒大众,因为阿伦特提出一个新的观点,认为送几百万送死的艾希曼—他是个平庸的人。他不是嗜血的恶魔,不是杀人狂。只是那个体制下的一员,对着权利和成功崇拜、不思考、平庸的人。书中提出了一种叫做“平庸之恶”,平庸不只会产生傻子,还有恶魔。当一个人的好恶成为国家法律的时候,以法律去要求民众,这时候给了大家一个合理的理由去行动。外在的行为是符合本国法律的,个人内心人性道德的火苗越来越小。
以指标去衡量,现在我们是处在一个黑暗的时代。但深处黑暗之后,大部分人是不自知。我想起我爸妈和我说起他们小时候看到有人被批斗,当成一个正常事情去看,甚至热闹去看,没有被那场运动波及的人,也不认为所处环境有什么问题。当我们现在用黑暗、灭人性这样的词去定义那十年的时候,不妨看看现在。当形式紧张到无法消化不得不协调的时候,再去重新整合。
不参与公众活动,这是我能做的;
睁开眼睛看这不公混乱的社会,这是我能做的;
朋友圈的转发及评论,这是我能做的;
保持阅读的习惯,让人性充满我的大脑,这是我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