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 看你拿书的样子, 就知道你是否真的喜欢读书。不知道依据是什么,我想这多少也与所读的书是否有趣有关吧。如果碰巧你拿的是毛姆的书,那你看起来一定会是如书虫般真喜欢读书的样子。毛姆是继狄更斯后英语世界里,拥有最多读者的作家和小说家,也是剧作家。他的作品几乎被译成当今所有的语言,发行量也以亿记。他是最会讲故事的人,所以他的书很好看。
这个夏天,断断续续地, 我听完了作家威廉·萨默赛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的几部主要作品《面纱》(最早电影版的女主曾由嘉宝扮演),《人生的枷锁》(半自传体是所有作品中最著名的一部),《刀锋》(是他最后一部长篇),《月亮与六便士》(以高更为原形),《寻欢作乐》(毛姆最喜欢的作品),读了他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我最喜欢的毛姆的书),还听了作者自己最不喜欢的那部《情迷佛罗伦萨》(刷新三观之作,书中那个浪子就是以毛姆同性恋情人为原形)。陈冲早期拍的电影《大班》,也是毛姆写的,没找到音频版, 也没兴趣听它。这些也只是他的近百部长短篇小说中的少数代表作而已。最后,我又听完了赛琳娜. 黑斯廷斯写的《毛姆传:毛姆的秘密生活》,并以它作为总结收关,来结束这慢长的毛姆作品探寻之旅。
通常每每听完自己喜欢的书,我都会不吝溢美之词,夸作品夸作者,尽管词穷的我,最高的赞美也就是发自内心的一句~我太喜欢他/她了(作者)!在没听《毛姆传》之前,我曾说这次我不想这样夸赞毛姆, 尽管我很喜欢他的小说,出于小人物卑微的自尊,让我再怎么喜欢他,也不肯贡献出我那微不足道的一句赞美的,是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在他的一些作品中,他有意无意间所流露出的大男子主义倾向和对女性的篾/轻视,后来听了《毛姆传》,感觉这多少与他那不幸福的婚姻和复杂的情感经历有些关系吧。另一个原因(在这一点上,有点冤枉他了),是他对那时中国人的近乎无视的态度。为了收集写作素材,毛姆非常热衷于旅行,他去过两次远东和一次中国,还去过奉天(今沈阳)。在几部小说中尤其是《面纱》,以中国为创作背景,但他关注的是英国侨民在远东的生活,对当地中国人的关注很少,也没有什么正面的描写,有些轻视兼无视。后来在《毛姆传》中发现,他并不是故意忽视中国人,只是他没有把握使他笔下的中国人被读者所接受,他说英国人写法国人尚且会让法国人挑出瑕疵,何况写神秘的中国人/东方人。传记中,记录了毛姆曾提到-北京是最适合退休后居住的世界上几个大城市之一。
后来,在《毛姆传》中又发现他很喜欢普鲁斯特,他曾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说,他读过三遍普鲁斯特的巨著《追忆似水年华》。他有多喜欢普鲁斯特呢,有一次旅行,他带上了《去斯万家那边》(《追忆似水年华》中的第一部),他说:"为了害怕太早读完,我每天最多读三十页, 当然很多内容特别无聊, 但我宁愿被普鲁斯特烦死,也不愿被其它人逗笑”。同样喜欢普鲁斯特的我,听到这段差点笑出声,这也是我的心声,我太喜欢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以至于我舍不得一下子听完这部长卷,心情沉闷时听这书有治愈效果,它可以让我游离于眼前的现实世界之外,在超现实的梦境中飘浮,就冲这一点,我决定将毛姆列入我最喜欢的作家中,好吧,就将我心底的那一句赞美送给他!
评价毛姆作品前,先说说他这个人。毛姆有大约175cm的身高,外貌俊朗,语言天才般地精通英、法、德、意、俄等多国语言,他性格上含蓄腼腆,有点口吃,但从各种有关资料、照片和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毛姆应该是一个魅力十足的英国绅士,尽管他出生于巴黎(1874年1月25日),并死于法国南部蔚蓝海岸(1965年12月16日)。有人曾这样评价毛姆:“一个孤僻的孩子,一个医学院的学生,一个富有创造力的小说家,一个巴黎的放荡不羁的浪子,一个成功的伦敦西区戏剧家,一个英国社会名流,一个一战时前线的救护车驾驶员,一个潜入俄国工作的英国间谍,一个同性恋者……和一个企图不让女儿继承财产而收养他的情人秘书的固执老头子。”
毛姆应该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他说不喜欢跟乏味搭上关系,传记作者黑斯廷斯说他根本不必有这种顾虑, 说毛姆不真诚或许是有一点,但乏味可完全没有。我听读他的每篇故事,经常是会心一笑加上偶尔的哈哈大笑。毛姆还很“毒舌”,连英前首相丘吉尔都曾找他商定,彼此永远不准讥讽对方。"毒舌"这一点也充分体现在了他的作品中,尤其是在那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他对司汤达的描写让我笑得前仰后合,我原以为司汤达长得像他笔下那个俊美的于连,谁知于连就只是司汤达想成为的样子,《红与黑》作者的外形是其男主人公于连的绝对反面。司汤达还很讲究穿着,打扮得有些滑稽。毛姆还讲过陀思妥耶夫斯基, 因为没钱吃饭, 把自已关起来饿到出现幻觉才写出了《罪与罚》,巴尔扎克也被写的很不堪……。在《寻欢作乐》中,毛姆更是将托马斯. 哈代两口子写成了一对骗子。
在听/读毛姆作品的顺序上,个人觉得, 应先读毛姆的小说, 再读他的传记,这样在传记中你会发现很多有趣的小说背后的故事,时有恍然大悟之感~原来小说里的那些梗是这么来的。
黑斯廷斯的那部五十多万字的《毛姆传》涉及了毛姆的成长经历,感情纠葛,家庭矛盾,隐秘情史,和他的创作历程,以及他与友人的友情与恩怨。听它的同时,觉得毛姆很可怜,他的一生都在刻意掩盖自己的生活, 尤其是其复杂混乱的感情生活。为此,生前甚至不惜销毁自己和朋友们保存的所有私人来往信件,可最终还是没能逃过被一点一点剥开那覆盖他整个成年后私生活的神秘面纱。另外,听的过程中被这位女作家详实的背景资料调查, 极具魅力的笔触所深深吸引。黑斯廷斯女士的写作风格酷似毛姆,听着听着还以为是毛姆自己写的自传。如果说人生如戏,那么剧作家毛姆的一生比他写的任何一部小说都精采,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毛姆传》在传记文学中,享有很高的评价。
~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