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期《虎的文化形象》一文中,我们分析了虎的文化形象内涵。这一形象是伴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逐渐形成、丰富、完善的,大体经历了“畏虎”“崇虎”“打虎”“爱虎”四个阶段。
一是畏虎。我们与虎的接触历史非常悠久,在距今15万年的“北京猿人”和距今1.8万年的“山顶洞人”遗址中,都发现了虎骨骼化石。新石器时代的大西峰沟岩画、青海岩画、麦汝井岩画、贺兰口岩画等远古先民的岩画作品中,都出现了老虎的形象。这些岩画描绘的老虎,大都硕大雄壮、瞠目獠牙、威严凶猛。商周很多青铜器上也有“虎食人”纹饰,最著名的当属商代晚期的“虎噬人卣”,其描绘精细处令观者心惊容动。可以想见,以远古时期的生产力水平,会有很多遇虎伤亡的事件,因此在人类早期的认识中,对虎的主要情绪依然是畏惧。
二是崇虎。当人类社会从早期的蒙昧时代,逐渐过渡到青铜时代。对老虎的认识,也由过去的畏惧,逐渐变为崇敬。这种崇敬源自“畏虎”的自然情绪和对老虎威猛的自然属性追求。比如,一些部落和民族,将老虎视作图腾、祖先或保护神,以彰显本部落和民族的勇猛无畏;还有一些将虎转化为勇猛、有力的抽象概念或宗教符号,利用虎恐吓敌人或降魔祈福。我们现在依然在流行的很多民俗,比如小孩穿虎头鞋帽、过年门上贴虎头、少数民族的祭虎活动等等,都是崇虎文化的具体表现。
三是打虎。由于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与自然斗争的能力越来越强,对虎的情绪也由最初“不可抗”带来的畏惧,后来“不可知”带来的崇敬,慢慢发展到对虎的征服,因此打虎成为壮举,打虎者称为英雄。《论语·述尔》中记载的子路打虎成为记载最早的打虎故事,李广射虎、武松打虎的故事更是耳熟能详、妇孺皆知。乾隆诗《射虎行》言:“我笑羽林备过多,一发於菟却先毙”,可见皇帝也以打虎为荣,忍不住自我夸赞一番。老虎作为一种猛兽,在漫长的历史中,一直被看作害兽,这种认识一直持续到上世纪80年代。湖南耒阳人陈耆芳,仅1952-1958年7年间就打死虎豹138头,被授予“打虎英雄”称号。
四是爱虎。几千年来对老虎“害兽”的认识,主要源于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人类需要与老虎争夺生存空间和自然资源。但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与老虎的斗争中人类取得了彻底的胜利,对老虎也有了更深刻而科学的认识。1989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施行,虎文化有了新的内涵——爱虎。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保护老虎对于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也发现、记录、传播了越来越多的野外虎踪迹,这表明我们对老虎的保护卓有成效。
虎文化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新时代虎文化发展也迈入了新的阶段。在壬寅虎年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祝愿虎与人类能够更好的和谐共处,不断开辟虎文化在神州大地上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