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后觉得男女主的爱情太荒谬了,男主昨天还爱着罗瑟琳爱的如同行尸走肉,对她的形容也是关于她外貌的一些黄段子,而去了舞会看见绝世无双的朱丽叶,立马就换了个人爱,爱的比前度还要激烈,说她如同天使般纯洁完美,女主也是因为看见他的面容而心生欢喜。男主这般花言巧语,初见就得以连吻两次美人香,可谓真是风流。在五天内他们便经历了初见结婚放逐殉情,其中我认为有各种逻辑上的不合理还有过多的巧合,如果这样的作品放在现代言情小说里就成了狗血了。当然,我明白作者这么做是为了拉大戏剧张力,把冲突最大化,使剧情紧凑而流畅,增加可看性。诚然这部作品爱情不是主旋律,我也知道作者不过是为了通过他们的爱情而表达仇恨与和解这一主题。只是还是觉得这样的爱情太不合理,太理想化,如同狂风过境般来去匆匆,太热烈纯粹,纯粹到只看脸就互相倾慕,缺乏理性,从而愚蠢地导致了二人的死亡。不过只要接受了作者是刻意这样做的就好了,毕竟作者是无论如何都要把他们写死的,他们的爱情不可能有理性的,毕竟莎士比亚是浪漫主义剧作家。
看到这样一句话:这样的故事在当时是经典,但现在来看很平常喽。的确,现在的狗血爱情剧实在太多了,剧情比这个故事惨一百倍的也是数不胜数……而这部剧到底对我来说独特在哪里呢?它让我重新思考了到底什么是爱情
爱不是全部,是人性高与低处的连接点,能激发人最强烈的快乐与最高贵美丽的言行。文化理解的不同,在莎翁和很多文艺复兴的艺术作品笔下,只有这种原始的,见色起意的,冲动的爱才是真爱。其他后天的爱,都算是社会构建出来的爱,不是来自于人类本心,而来自于社会定义。而且莎士比亚的作品所追求的本身就不是现实主义,而是浪漫主义。作为创作方法,浪漫主义在反映客观现实上侧重从主观内心世界出发,抒发对理想世界的热烈追求,常用热情奔放的语言、瑰丽的想象和夸张的手法来塑造形象。莎士比亚所表现的本身就是理想中的原始爱情萌动,即不被任何社会客观现实所干扰的、单纯发自内心的男女之爱。这种一见钟情的爱情基本都是追求外表,仅凭好看的颜值就能激发出人类最为原始的本能,即追求美好的天性。
罗密欧与朱丽叶从一眼扭转乾坤到秘密结婚到双双殉情,快的犹如往天空中放了一把烟火,绚烂、沉寂,空留你对着一片漆黑目瞪口呆。
绚烂的是什么?
是明知是世仇还是勇敢的相爱,是明知危险还是想方设法相见,是明知家人反对还是遵从内心结婚,是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毅然决然自杀。善变又坚贞,冲动又勇敢,这是一种没有磨灭的本能,一种没有屈服的信念,一种没有丧失的勇气,一种没有被世俗打败的纯真,这是青春。或许出过半生,归来已经油腻和沧桑,可是这青春的图腾却一直在那,等着召唤出那个曾经年少的自己。也许这才是这个故事经久不衰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