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点多汪老师的邮件,晚上回来10点多才看到,里面都是修订,第一次接触,好心酸,对虐有了一点体验,12点多给老师发过去,老师回复超级快,大学教授太不容易了。我心里有股劲,感觉想挑战一下自己。还跟棋社boss聊到一点多,哈哈。今天呢,上课上课,学了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微信真挺强大。晚上田老师的课,她好像很累很累啊,感觉郭老师上午说的A大老师最近都很落寞好像是真的。好好奇究竟发生了什么。但是仍是很喜欢她,好敬业,那么辛苦还给我们上课,给我们道歉,好感动。
《教育的本质》
现代进步的时代,再论职业贵贱已有失时代精神。农民、工人、清洁工、经理、公务员社会分工不同而已,必要且重要,正是这种多元拼接组合形成了如此丰富多彩的世界。一羹一饭离不开农民,一砖一瓦离不开建筑小哥,一丝一线离不开纺织工人,一法一度离不开司法工作者的努力。大家都是靠着自己的劳动生存,有的侧重脑力劳动,有的偏向体力劳动,如是而已。如果说去了解一件事的最好方法是实践,那么尊重一份工作的最佳手段,也许正是如今流行的cosplay(角色互换)。看起来、说起来容易的事,做起来可能是另一番体验。一招鲜,吃遍天。社会在进步,我们的观念也应随着历史车轮脚步滚滚向前。
教学设计经常涉及的一个方面是教学目标的撰写。以前,我通常套用格式,教学目标的三个维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对于情感态度价值观这一方面,总觉得是写在纸面上的空文。193页给了我灵感。情感态度价值观是学生在练习活动中培养的,郑重态度对待,不轻忽,怀有负责精神,不敷衍,这本身就是最好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练习期间,试着处理与己、与物、与事、与人的关系,总结经验,摸索前行,认识生活和工作,也许这是练习的真谛,也是教学活动的最终归宿。
第三节最后部分谈到了自由。让我想起刘同说过的一句话,真正的自由不是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你想不做什么就不做什么。自由不是肆意妄为,而是有限有度。法律的核心是权利和义务,有所为有所不为。我们必须做的是义务,但同时我们享有生而为人的基本权利。若是无限度的自由,则是弱肉强食的社会,而非共存共荣。正是这种有限有度的所为和所不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每个自然人的自由。在法律的限度之下,我们去行为。正如法不禁止即合法。我认为真正的自由是在以法律为圆心,以“不可为”为半径画圆。圆之外的都是自由。圆越大,对自我约束水准可能越高,道德水平可能越高。如此,刘同的那句话应当有一个前缀,也就是我们共同的圆心和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