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的获得

认知心理学用“知识”表示“信息在记忆中存储、整合和组织”。

信息来自于感觉,但信息本身不等同知识。

知识是经过组织的信息,是结构化信息网络或系统的一部分。

知识是被领悟了的信息。

人的知识获得的四个特点:

一、是通过建构获得的

这是当代认知心理学的重要结论,表明人本身是刺激信息加工和行为活动的主体。人类最初是通过将自己的经验规则所产生的行动或动作扩展到自己内部的信息传递过程来建构知识,并且通过它们来表述外部事实性知识的。

人所获得的知识,有时候要比提供给他们的知识要多,人会创造出许多新的知识,这通常十一一个人以问题解决的方式或理解性活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知识被传播与交流,但是,只有被另一个人重新建构之后,即得到理解与解释,与学习者已有的知识联系起来,才能在某种情况下掌握并加以运用,也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知识才是有用的,才称为知识获得。

二、知识获得包含重构过程

随着一个人获得的知识越来越多,这时不仅知识的数量在增加,而且存储在长时记忆中的知识体系也在被重新组织。

重构过程要比概念获得涉及更精细、更细微的形式和水平上的变化。概念内涵可以产生实质性的改变,因此会产生旧概念和新概念之间的不对称。

知识重构过程可归因于人的创造性思维活动及其产物,因为在这中间,必然包含着对具有适应性价值的知识的分析与阐释。

三、知识获得过程的制约性

知识的获得过程既受到个人先天倾向的影响,同时也受到个人原先所获得知识的影响,即受到个体知识结构的影响。

四、人类大多数知识是逐个领域获得的

一个人的知识,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参与这个领域的活动,并以其独特的活动方式逐渐获得的。

认知心理学在研究专家的认知结构时发现,一个人解决问题能力的高低,最为关键的决定因素并不是他们的一把能力,而是他们具有特定领域的特定知识与经验。

尽管有些知识是某些领域共有的,并以它们为基础进行着类比迁移和知识泛化,但是,一个人的知识,一般总是在各个具体领域里通过学习活动而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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