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梁艳分享574天。网络中级五期。2018.12.16
良好构成的目标:
一是,目标是对当事人具有建设性、重要性、吸引力的,以及符合当事人价值观,即被气认同。当目标是当事人想要的,对当事人有意义的、有好处的、可带来希望感的,将会让当事人产生高度的改变动力。
二是,目标是可具体观察评量、清楚明确、可反映改变讯号,以及描述着行为动态历程化细节的。
三是,目标具有人际互动情境和行为动态历程的详细脉络。
四是,目标必须是当事人可控制范围内及可承担的情况下,有些难度但又可能达成的,是合于目前现实与符合成本效益的。最重要的是,目标是在晤谈后立即可行的,而非最终目的或最核心的议题。
以上摘自许维素《尊重与希望——焦点解决短期治疗》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