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春节,大哥张罗着我们在一起吃顿饭,毕竟两位老人都不在了。
在这里就是三姐、老四和我们三家,但老四去岳母家过春节了。
大年初一,我们都带着东西去大哥家的,大哥做了一桌子的菜,我们都围桌坐好要吃饭的时候,大嫂抢着进行“开场白”。
她开始了“忆苦思甜”:“我和你大哥对得起老姜家每一个人,不是你大哥,你们还在农村顺着垄沟找豆包呢!你们刚来的时候,我们的日子多难啊!三个大小伙子,我炖一锅菜,一会儿的功夫就都吃没了……”
大嫂就在那里没完没了的说,说到动情之处,还要声泪俱下,我们只能静静的听着,等她把话说完。
等大嫂把话说完,菜也凉了,我们更没心情吃饭了,但还要强装笑脸,敬大哥大嫂酒,感谢大哥大嫂这么多年对我们的“关心”和“照顾”。
大哥和我们说:“长嫂比母,以后你们可要多尊敬你们的大嫂啊!”
第二年的春节,大哥又张罗在一起吃饭,大嫂还是重演一遍“忆苦思甜”。
以后,大哥再张罗春节在一起吃饭,我们谁都不去了,但我和老姜还是把春节的礼物送过去。
老四依然和媳妇儿回娘家过春节,我有时候也带孩子回娘家。
二姐那次回家以后,跟二姐夫商量,让她家姑娘来给我看孩子,然后,可以在我们这里找个对象成家。
其实,我女儿十六个月大的时候就去托儿所了,因为给我看孩子的那个学生参加工作了。
我们学校上班比较早,一般七点就要上班,而机关托儿所是八点上班。
接送女儿的任务只能落在老姜的身上,每天早上他要给女儿穿衣喂饭,抱着送到托儿所,晚上下班再接回来。
大嫂当时就在托儿所工作,但老姜要是晚上有事不能按时去接孩子时,大嫂从来都没有说把孩子领到她家,而是哪个阿姨当班,就把我女儿带到她家,用粉笔在托儿所的门上写上“到***家接孩子”。
1994年春天,二姐家的小霞来到我家,她的到来,给我帮了很大的忙,有时候可以帮我做饭,伺弄菜园,更关键的是能替我们去托儿所接孩子。
小霞来我们这里的目的明确,就是想找对象,在这里成家。
小霞自身条件不错,接近一米七的大个,随她姥家人,白净,长的也不赖,唯一的不足就是农村户口。
我们开始张罗着给她介绍对象,在八连的王会计当了介绍人,把她们连队的小军介绍给了小霞,小军有两个姐姐,都已成家,家里还有父母。
小军家经济条件不错,他也老实能干,就是说话着急的时候,有点结巴。
两个人见面后感觉对方都不错,就开始谈恋爱。
1995年的夏天,她们开始张罗结婚。我给她买了一条毛毯、买了两身衣服,还有脸盆化妆品。
在结婚的头一天晚上,大哥把小霞叫到他家,说商量结婚的有关事宜。
等小霞回来的时候,眼睛红红的,我知道这个孩子爱哭,以为她舍不得我们呢。
原来是他大舅跟她说结婚这天要从他家走。
小霞当然不同意了:“我在三舅家吃住了快两年,三舅家就是我的娘家呀!”
但他大舅说:“娘亲舅大,我是大舅,你得从我家走。”
我和小霞说:“没事的,你别为难了,明天早上我和你三舅早早给你送到你大舅家,我没啥说的,结婚是人生的大事,要高高兴兴的。”
第二天早上,我和老姜把小霞送到大哥家,让大哥大嫂“高高兴兴”的把小霞嫁了出去。
小霞也不是小孩子了,谁亲谁近,她心里非常清楚。
她结婚后,到了冬天,她就不让我女儿去托儿所了,她接到家里帮着照顾,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