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我爱你,司马迁,可是那个人已经不复存在,他曾经存在,也就只有那么一忽儿,让我还没发现他的美感,便昏黄花叶衰。
打他,这个臭小子说。
可是我不认识他,你来吧,他说。
忘了情,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刺他,他死一百遍还不够。杀他,难道这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吗?
一个人,之所以值得纪念,便是由于他要人,为人写传,疯要女人。没有我,丁香的香气只是少了一个人承担,一双完美的手会写出漂亮的文字它的温柔,便会在这鲜艳花丛中开花。
有一天,我也拿起了笔,在纸上写写画画。我会做得到吗?它像蚂蚁搬运粮食,牛在田里犁地,有人偶尔经过看了会觉得惊奇,迫不及待地向前面穿梭,那是我和他吗?我却在乡间茅庐里老吃闭门羹。为了那门缝的香饵,苦苦乞食。
笔锋尖锐点,直刺要害他有怎样的胸怀,怎样坚定的意志,致使我不得不效仿他,跟了流。
我见过他务农的样子,偶尔抬起头回望人,像对他们笑。刺破骨肉也要满足它,这双手,要像犁一样在田里耙,直到人形两离。
为什么有女人喜欢他,牵挂一个女人使人精力憔悴。如果把一个人拒之门外,便免不了叨唠。客观地说,高宅大院使人高攀不起,爱情是一把双刃剑,男人离异也是正常事,因如此,他便要控制憔悴的肉体,得到女人的欢娱。
马不停蹄地学习,却要被人揍,那人除了是白痴,还能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