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跟健次同居的时候,他一直都很乖,基本上闹钟响了就起。我有早起跑步的习惯,最晚七点也会起床,有时候闹钟响了他还在睡,但只要我起身他还是会一下子就醒,下意识去拽我的略脾,不想让我走。
通常这种时候我都会心软,因为他半梦半醒的样子实在太可爱。他醒的时候经常是枕头枕着他,头发睡得乱糟糟的,小脸皱在一起,曲起手指揉眼睛,然后闭着眼睛用脚尖去找鞋。有时还是很困,就会懒懒地趴在我背上,拿下巴去赠我的颈窝。
最开始的几天他都坚持起床陪我去晨跑,不过也就两三天吧,第四天他就起不来了。尽管他已经知道了我晨跑的习惯,我一起身的时候他还是会去抓我的路,我知道这是他内里不安全感的表现,所以我会回握住他的手,轻轻拍一拍他被柔软的白色被褥覆盖的肩膀,或者亲一亲他的鬓角,脸颊,他的呼吸就会平缓下去,慢慢地松开我的手。
他的休息时间一直都不够,经常昼夜颠倒。我在青岛拍戏的时候,经常看到他录节目录到凌晨,有时候我醒了跟他发消息,说早安,他在那边才回我晚安,说他要睡了。慢慢地,我起身他也不会惊醒了,不过我还是喜欢去俯身拍拍他的肩膀,在走之前亲一亲他的脸频,或者嘴角。他有时候会感觉到,就会握着我的手往被子里缩,闭着眼睛浅浅地笑,脸颠鼓起一团小小的棉花。
休息日我一般不会去叫他,有时他醒得早,又没什么事,我就会陪他再睡一会儿。他在北京的房子视野很好,我运动完会站在露台上看日出,朝霞很美,灿烂的金黄色滚在天边,是一种很热烈绚丽的颜色,健次很少能看到,不过我并不会觉得可惜。想到他正在我身后的卧室里安睡,或许又睡在枕头低下,或许是用双腿夹着被子,我的身体就会跟着泼酒上这层金黄色的暖意,连带着绚丽起来。
我和他,不为朝,不为暮,为朝朝暮暮。
他有工作不得不早起的时候,叫他起床就成了我最艰巨,但也最有意思的工作。
我叫他的时候他会意思意思半睁开眼,很乖地不停点头,示意我他知道了会起的。我接杯水的功夫,他又侧躺着闭上眼了。我扶他起来,他就皱着眉蹭我的颈窝,竖起两根手指跟我打商量,说再睡两分钟,就两分钟。他真的很可爱,很乖,就算赖床也善解人意地不跟你多要,不是五分钟也不是十分钟,就是可怜兮兮,有了跟没有一样的两分钟。
于是我又要心软,是的,面对他的时候,我总是会心软。他假装不经意地靠近碰我肩膀的时候,我会心软;他跟跪着捧给我贝壳的时候,我会心软;他假装喝醉想让我背他的时候,我会心软;他赖床想多睡一会儿的时候,我也会心软。
你说他就是走不动路,起不来么?不是的,我知道他只是想让我哄哄他。像只小猫幼崽似的,小心地伸出猫爪,装作不经意地,向我讨要一点爱意。
于是,我在他碰到我肩膀的时候牵起了他的手,在他捧给我贝壳的时候放下了烟,也在他装醉的时候背起他,走在铺满夜色的小路里,听着他小声地叫我佳哥,听他更小声地说,好喜欢你。
于是我俯下身去哄他,摸摸他的脸,轻轻地吻他,手指插在他的软发里顺他头发,他就会败下阵来,双手交叉挂在我的脖子上,咪着眼睛笑成可爱的心形。
是的,我永远会为他停留,永远会为他心软。再来一万次,我也还是会在那个春风沉醉的夜晚稳稳托住背上的重量,大逆不道,又坦坦荡荡地对他说,我也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