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代一下为什么用这个题目,其一是小时候每次写读后感题目都是“读XXX有感”,都用烂了,而且听起来也很没有新意,让人感觉内容也就那样,自己都没有再读下去的欲望,当然我这也没有否定它表意明确,言简意赅的优点;其二是写读后感写怕了,以前每次的读后感都是一种任务,可是这人吧,一旦某件事变成了任务,不由自主地就会产生一种抵触情绪,现在都有“读XXX有感”PDST了,但是这次的读书感悟我不太想把它当成任务,当成树洞或者日记吧,想到哪儿写到哪儿,议论文写不好意识流咱还不行吗难道?其实我一直认为我语文差都是对写作文的恐惧导致的,所以现在要克服一下。)
喜欢看电影的朋友应该都知道题目这句话来源于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原台词是: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具体情节我已经忘了,影片中男主用这句话概括自己对生活的认识,对此我的理解是男主认为尽管身在监狱之中,失去了自由,可人生的选择权还是在自己手上的:要么臣服于改变不了的环境,抛弃原来的自己,按照外界环境要求的那样等待着死亡的到来;要么在已定的环境中按照自己的生活方式、有希望、有追求地享受生活,无论在哪儿、干什么,无非这两种选择,除此以外别无他选。可是当我看完《月亮与六便士》后,再想起这句话时我发现它其实可以有另一种理解。
在介绍这本书之前我还是想啰嗦一下为什么要读它。主要原因是之前看了一年的《情人》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它都快要将我心中那本来就贫瘠不堪的文学土壤风化成沙漠了,不得不承认有些文学艺术真的不是随便哪只“白丁”都可以欣赏得了的;其次是2020年疫情在家时我表姐在看这本书来着,当时就想知道这本书讲的什么内容(是不是像《挪威的森林》那样冠以名著的“小黄书”),后来在逛街吃饭等位时在书店看了一本讲印象派的书,里面也提到了以高更为原型的它,所以就想着“要不,读读它?”。
《月亮与六便士》整篇没有提到过月亮和六便士,当然不包括作为钱币单位的便士和现实中的月亮,序言中说这个名字其实是作者随手拈来的,用月亮代表人生的理想,而六便士用来代指生存,主旋律就是拉扯“生存”与“生活”两大议题,也可能是“精神”与“肉体”,也可以说是“艺术”和“世俗”。其中还夹叙夹议地写了很多对事物的看法和思考,说是精华也不为过。全文以第一人称讲述了男主角,不,应该叫描述对象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后半生——文中的男主角是“我“还是斯特里克兰我觉得还值得商榷,在中间还介绍了很多其他极有特点的人物。接下来我将简单介绍大致内容,并在其中穿插一些我自己的看法。
斯特里克兰是一位在伦敦一家证券公司的交易员,金融行业不管是在现在还是以前都是挣钱最多的行当,所以他的工资收入自然就很高。在家庭生活方面他还拥有一位美丽贤惠的妻子和一对儿女,生活幸福稳定。当时那个时代的潮流是丈夫负责赚钱养家,妻子负责家务带娃。因而这不光在当时是令人羡慕的生活,就是放在现在也是大多数人追求的一种理想的生活状态。但是他妻子除了带娃做家务外还有一个不小的爱好,那就是结交艺术家,对此斯特里克兰不仅不反对,并且还比较配合妻子,偶尔一起接待客人,但其实他是不太喜欢这种行为的,从这儿看斯特里克兰还是个好丈夫,私以为这也是后面他转身绘画的一个原因,毕竟长期做自己讨厌的事儿会在心里悄无声息地浇灌出反叛之树。
一切都很美好,突然有一天斯特里克兰给妻子留了一封信就走了,信中也没说原因,只是表示自己永远不会回来了。这里作者就很狡猾了,他一直以一个与斯特里克兰不太熟的“我“的口吻来介绍他,可能作者自己也找不着比较好的转折理由又不想落俗,索性开始摆烂说,“我”跟他也不熟,也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就走了,前期也没发现他对艺术有什么向往,也不能乱说他受到艺术的“召唤”等等,这也是这本书受到诟病的点,转折来得太突兀,不太符合传统小说的套路。但是我就是很喜欢书中这种莫名其妙的转折,可能他这种突然放下一切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是我从来想做又不敢做的事儿?虽然我也不知道自己最想做的是什么,但心中总有一种想要摆脱现在这样的生活的念头。小时候老觉着自己是特别的、是独一无二的、是有一技之长的,长大了就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平凡与普通。所以有这种奇怪念头的肯定不只我一个,甚至我认为大多数人都是这样的,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每个人都努力地生活着,为了斯特里克兰前半生那样的美好生活奋斗,而奋斗的日子是辛苦的,总会有或体力或脑力的付出,有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加上生活中并不是小时候书本上学习到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些种种会让我们怀疑生活的意义,讨厌已有的生活方式,想要换种活法。同时,因为人生只有一次,没有倒带的机会,所有的选择都只有一次,在分叉路口选择了一个方向,在欣赏沿途风景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另一条我们未曾选过的道路上的风景如何?会不会比现在的景象要好?“要不试试那一条路?”我们不够勇敢,也没有明确的目标,这些在真实生活中极难发生的事儿只能在文学中虚拟实现了,从这里来说斯特里克兰是替我们选择了另一条路。自然法则会让我们无比相信自己,我们相信只要足够努力就能成为number 1, 这也就是斯特里克兰从一开始就认为自己以后将会是世界上最棒的画家,他帮我们实现了number 1。艺术来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生活中没有谁能准确地定义努力,况且除了努力外,最重要的运气是我们无法掌握的。
斯特里克兰太太当然不满意丈夫一纸简短的书信就抛弃自己的行为,坚信丈夫是因为外面有人了才抛妻弃子的,恳求“我”将他找回来,给“我”机会见到斯特里克兰。与斯特里克兰的见面就没啥特别的了,就是画家的那种穷困潦倒但执着于绘画,不在乎生活条件如何,依旧有自己的想法,目空一切。
接下来就是全书的高潮之一,也可以说是斯特里克兰“修仙”路上自我成长的最后一个关卡——抛弃他的第二个女人。在这里面除了两位当事人外还有一个也值得一说的人物,就是斯特里克兰的第一个伯乐、也是帮助他逃脱死亡的戴尔克·斯特洛夫夫,同时也是第二位女主的原配丈夫。
文中的戴尔克·斯特洛夫夫是一位身材矮小、但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同时十分自卑懦弱、技艺平庸而且籍籍无名的画家,在遇到斯特里克兰之前他与其太太布兰奇的夫妻关系可以用相敬如宾来形容,不能说“不羡鸳鸯只羡仙”,但至少是大多数人向往的那种小夫妻。大致的情节是戴尔克·斯特洛夫夫认识了斯特里克兰,坚信他以后会成为一位著名的画家,在生活方面处处给予帮助,尽管斯特里克兰看不起他并对他恶语相向,为此他的太太布兰奇特别讨厌斯特里克兰。这一天斯特里克兰生了很重的病,快死了的那种,斯特洛夫夫知道后恳求自己的太太布兰奇允许将他带回他们家救治,布兰奇肯定是不愿意的,主要原因其实是她怕自己会爱上这个她十分讨厌但又个性满满的男人,当然这种原因肯定不能对自己的丈夫说,不过我倒是想知道如果她就这样对斯特洛夫说了之后他是否还会将斯特里克兰带回家治疗。我猜他是会的,在艺术面前,斯特洛夫肯定依旧软弱不堪——一个向往艺术但是从未被艺术看见的人在发现艺术的橄榄枝后怎么可能忍住不上去摸一把呢。最终布兰奇还是没能免遭厄运:斯特洛夫还是将他带回家救治。就这样,布兰奇在一天天服侍斯特里克兰的过程中爱上了他,并毅然决然地与善良可怜的斯特洛夫分手了,正大光明地和斯特里克兰在斯特洛夫的房子里生活着,颇有点儿鸠占鹊巢的感觉。深爱着布兰奇的斯特洛夫依旧在不停的联系布兰奇,等待着她的浪子回头,最终等到的是布兰奇的死讯——布兰奇饮酸自杀了,在医院熬了几天、等了几天不爱她的斯特里克兰后就惨死了。对此斯特里克兰当然是无动于衷,并发表了“升仙”誓词(我觉得很经典,我也应该转述不出他的精髓,所以直接复制粘贴了):“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谈情说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会想要女人。等到我的激情得到满足,我就要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征服我的欲望,但我憎恨它,它囚禁了我的灵性;我希望将来能摆脱所有的欲望,能够不受阻碍地、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创作中。因为女人只会谈恋爱,她们把爱情看得很重,那是很搞笑的。她们想要说服我们相信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其实在生活中,爱情是无关紧要的一部分。我认可性欲。性欲是正常和健康的。而爱情是疾病。女人只是取悦我的工具,我可没有耐心去跟她们同甘共苦、长相厮守、白头偕老。”
这段话解释了斯特里克兰离开他第一位妻子的原因,也把斯特里克兰的无情自私和对艺术追求的决绝表现得淋漓尽致,也很形象地描述了灵魂与肉体的拉扯——食色性也,身体在各种激素的作用下需要性,这是灵魂无法控制的,毕竟还是肉体凡胎,摆脱不掉最基础的生理需求;但是灵魂绝不能被肉体驱使,如果灵魂只满足于肉体的欢愉,那和没有灵魂有什么区别,那就与动物别无二样了。我一直觉着人和动物的主要区别并不是语言和文字系统,而是有无灵魂,有无精神追求,也就是最终极的目标到底是否是为了满足肉体的需求。显而易见,动物的一切行为只是为了活下去和繁衍,从这个角度来说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动物,我的意思是只是动物。大多数的怜悯、羞耻、善良及其衍生出来的行为等等都只是为了内心的满足,努力、勤劳、认真等等这些也是为了肉体能得到更好的满足,只有抛弃自身的利益和虚荣之后的那些“没有意义”的东西才是真正的灵魂。同时也我不觉得斯特里克兰不爱布兰奇,他爱她,但是他的灵魂已经有了追求,没有丝毫空间留给布兰奇,他的灵魂在短暂地满足肉体过后重新掌舵。我想他可能也有过挣扎,在抛弃妻子和孩子时有,在抛弃布兰奇时也有,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因为他有了灵魂,而他的妻子和布兰奇都试图干扰他的灵魂追求,他必须摆脱她们。这个时候用自私、无情这种世俗的词语来形容他就不太恰当了,如果他自私,他就不会为了绘画使自己的肉体备受摧残;如果他无情就不会一心扑到绘画中,他爱上了绘画。主体和对象都变了,再纠结于中间的形容词毫无意义。
再说一下布兰奇,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与斯特里克兰的妻子一样,都是可怜的普通人,她们没有什么高尚的追求与灵魂,只想和喜欢的人相伴一生罢了,不幸的是她们喜欢的人太有追求了。布兰奇最可怜,斯特里克兰的妻子最终好歹还沾了斯特里克兰的光,老年富足,儿女成才,安享晚年。而布兰奇原本可以是幸福美满的,却因为斯特里克兰,在最美的年华惨死。而且在这儿我还想说一下布兰奇对斯特里克兰莫名其妙的爱。文中是说布兰奇觉得自己一定会爱上她,没有过多解释理由,但我觉得原因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首先文中交代了斯特里克兰其实长得还行,并且这种有能力(之前能在证券公司领那么高的工资就说明他能力智商什么的肯定很高)、有追求并且有性格、目空一切的人本身就自带一种“该死的迷人的魅力”,在加上日日照顾的朝夕相处和肢体接触,不爱上都难。当然这个可能不是作者主要想表达的,作者想强调的应该是就如斯特里克兰突然投身绘画的这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毕竟艺术这种东西本身就很神奇,稍稍带点儿“形而上学”特质,这也是它吸引人的地方。或许布兰奇与斯特洛夫一样,都探查到了斯特里克兰身上那种未来著名画家的气场,害怕并讨厌那种放下一切世俗道德和情感、追求艺术的“无情”,但是有时候越是害怕什么就越想见到什么,越讨厌什么就越想接触什么。这有点儿想心理学上一种奇怪的现象,就是一个人如果小时候是家庭中暴力行为的受害者,他长大后就会莫名其妙地与有暴力倾向的人接近,再度成为暴力行为的受害者,什么原因我忘了,是否科学我也不是很清楚,反正就是类似的情况,所以布兰奇拒绝将斯特里克兰接回家救治,但最后还会爱上他。
不是很想说斯特洛夫,因为在他身上我能隐隐约约看到自己的影子。这是一个令人伤心的话题。他是一个小时候就喜欢画画同时就投入到其中并最终以此为业。由于父母是老老实实的“庄稼人”,生活条件也就那样,家庭环境在那儿了,自己性格上也唯唯诺诺,父母的善良和热心的品质他学会了,但就是少了些自信与勇敢。万年不变的老好人形象,这和我以前是有点儿像的,毕竟小时候连当众说话都会脸红,但又事事纠结,有善良和热心的念头但从没有执行的勇气,在外人看来除了傻里傻气啥也不剩,稍稍长大一些了,在人家眼里就只剩冷漠了,但天地良心,好多事儿我真的是内心波涛汹涌一百遍了,之前不敢表现出来而已。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说我冷漠就冷漠吧,但是吧我感觉这样也不好,因为我发现这种冷漠会一点点吞噬掉所有的热心与善良,让心中的海浪变成涟漪,可是这,也无法改变呀……再说说他的事业,他虽然喜欢画画并且早早地就加入到这个行列,但作者太残忍了,他一生除了妻子被未来著名画家抢走逼死外,没有与著名二字有其他任何的联系。我记忆中是这样。同时这也是作者很现实的地方,不是人均伟大,这就是普通人的一生,很残忍但又不得不接受,同时也表现了与之前一致的莫名其妙,好像每个人从一生下来就注定了一样,他注定会平凡一生,他从一开始就笃信斯特里克兰会不凡,是看了他作品的原因吗?人又自知之明?不能创造出美但是有一双欣赏美的眼睛?还是别的?我好像有一点儿知道到又不知道,对我来说这点儿比前面的更难理解。
对了,还有文中还介绍了布兰奇与斯特洛夫在一起的经过和原因:布兰奇被人骗了怀孕了还是咋了然后就被抛弃了,她在这个时候遇到了他,并与他在一起了。后面又谈到布兰奇移情别恋后对他爱答不理的,说她恨他。这种稍显莫名其妙的恨我其实还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斯特洛夫知道布兰奇的过去,见过她最受辱的样子,虽然表现得不在意还对她付出异于常人的爱,但是布兰奇知道他知道,这种感觉用稍微有点儿变态的角度来说他对她每一次的好就好像是在她的伤口上揉搓了一下,甚至见到他就会让她想起她想遗忘的过去。同时文中也说了,布兰奇其实并不爱他,我觉着她和他在一起纯粹是出于感激,对于布兰奇这种以爱至上的小女生来说,只有自己的爱是可以拯救一切的,没有爱,什么都难以容忍,以前是没找着爱,遇到斯特里克兰后找到了,感激什么的都可以抛弃。而且最开始的布兰奇是不愿意接触斯特里克兰的,而这又是他强迫她接触的,明明知道他是自己的灾难,他还把她往里推,对此她有怨恨也挺好理解的。以上都是她恨他的原因,这样看来也挺她的冷漠与决绝也挺正常的。再后面就是斯特里克兰的流浪生涯,之后就去岛上生活了。哦对了,还有迫使他去岛上生活的坏人和讲义气的好人。坏人无疑就是那个想杀死斯特里克兰的啥店老板,义薄云天的自然就是一直帮助并一手将斯特里克兰“推入”(不知道用啥词好)塔希提岛的尼克尔斯船长。其实对斯特里克兰的流浪时期我不是很能理解,私以为这时候他还处于一种寻找阶段,寻找他绘画的目标,换句话说就是在体验生活,因为离家前他过的是一种富庶却无意义的生活,后来的布兰奇事件让他生活体验了加深了,但这时他阅历生活方式什么的还很单调,流浪生活使他每天为了活下去不得不辗转于不同的地方,干不同的工作,对生活体验值达到100%,这时候的他应该是肉体占主导,毕竟都快要活不下去了,在给灵魂增添重量。其中还有坏人的打压,他反应也挺本能的,反正有人欺负我就是干,谁实话我真羡慕他这种无所畏惧的性格,不管你是谁,也不管以后咋样,打我我就还手,谁死谁倒霉。当然酸酸就可以了,这毕竟是文学作品,是艺术,不能盲目搬到实际生活中。斯特里克兰最后能做出伟大作品我觉着尼克尔斯船长功不可没,我也很羡慕他们流浪汉之间那种很纯洁慷慨的分享精神,文中说的是谁挣钱了就给大家一起花,颇有些共产主义的味道,看来还是共产主义能促进人灵魂的进化。羡慕归羡慕,我应该也是永远达不到的,因为平时想太多,计较太多,脑子一天天的全被这些有的没的“俗事”填满,太不纯粹了。再说回尼克尔斯船长,与斯特里克兰一起蹭吃蹭喝讨生活,在他招惹到坏人后也不抛弃不放弃,还给他支招帮助他逃去塔希提,妥妥的好人一枚,又仗义,实在让我怀疑他是不是灵魂也得到过升华,所以不在意生活的环境什么的,只活着就好,所以流浪汉的思想觉悟不是谁都能达到的。
斯特里克兰在岛上遇到了旅馆还是饭店的老板蒂阿瑞,她是个乐善好施的胖女人,给斯特里克兰提供了很多帮助,还把自己的侄女、淳朴善良的阿塔嫁给了他,使斯特里克兰在之后的日子有了一个家。斯特里克兰前期为了追求绘画抛弃了妻子和布兰奇,但是最后接受了阿塔,感觉有点儿“打脸”,按照他的“升仙”誓词:“女人只是取悦我的工具,我可没有耐心去跟她们同甘共苦、长相厮守、白头偕老。“此刻他却愿意与阿塔在塔希提安度一生(没再“作妖”),这个180度转折我是这样理解:第一,他愿意与阿塔结婚不能排除票子和房子的原因,当然这些身外之物他早就无所谓了,但是我觉得他肯定考虑过这一点。他喜欢塔希提这个岛给他的原始纯净的感觉,想专心致志地在这儿画画,票子和房子就是无法避免的现实问题,而与阿塔结婚他不仅可以获得这俩(阿塔有房有钱),还能有一个免费仆人,怎么算都是划算的;第二,阿塔和他的妻子、和布兰奇都是不一样的,阿塔性格乖张,寡言少语,从不打扰他,只想与他呆在一起,而他的妻子和布兰奇是那种想要幸福甜美的爱情和生活,希望在他的心里有一席之地,而他“没有时间谈情说爱”,所以相比之下阿塔更合适;第三,也是他说的那样,“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会想要女人。等到我的激情得到满足,我就要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征服我的欲望“,所以需要阿塔满足他的欲望,暂时挣脱肉体的牢笼,既可以满足他的生理需求又不会打扰到他的灵魂,最佳选择;第四可能是时间,正如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阿塔是那个对的人,同时在遇到阿塔时他已经经历了布兰奇和流浪生活,不同的生活经历使他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这个世界,有了创作的素材,正是需要静下来创作的时候;第四可能就是对的地点,塔希提岛环境优美、隔绝城市的繁华,是一个类似原始人生活的环境,这样的环境可能更有利于创作。至于阿塔,其实文中对她描述很少,她也是里面算是比较简单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听斯特里克兰的话(除了请医生看病那事),最后也按照他的遗愿将房子里的巨幅笔画一把火烧掉了,它算是斯特里克兰三个女人中最幸运的了,可能真的,简单就是幸福吧。她最终带着儿子投奔亲戚到另一个岛上生活了。
其中作者还写了与斯特里克兰相似的亚伯拉罕医生,他是一位有天赋的医生,本来在繁华的城市有一份令人羡慕的高薪工作,但在任职前的最后一次旅行时被一个港口城市深深吸引,与之前斯特里克兰突然放下一切去画画一样,亚伯拉罕医生放下高薪工作和繁华的都市,选择在那座港口做一个小小的检查医生,他们好像都受到了什么召唤一样,内心的精神世界或者说灵魂的召唤吗?我不懂,只知道每个人在某些时刻都会有类似的声音在心中呐喊,但是我还没有找到那个呼唤我的城市或者事物,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这样的吧 。与亚伯拉罕医生相反的是亚历克•卡迈克尔,他是亚伯拉罕职位的候选人员,在读书和工作中他永远是那个排在亚伯拉罕下一位的人,他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专业能力永远无法超越亚伯拉罕,就像斯特洛夫相信斯特里克兰以后会成为著名画家一样的那种相信。在他接替亚伯拉罕职位后过上了富足的生活,对亚伯拉罕他既感谢又讨厌(还是不屑?或者恨铁不成钢?文中原词我忘了),他觉着亚伯拉罕在浪费自己的才华,作践自己的能力,这样很不好,但是如果不是这样他如今的生活也不会这么富庶,所以唾弃中又有感谢。我觉得这两人的描述也属于全文的一个小高潮,在两人对生活的选择的对比中作者正式拉出对“意义”的讨论。人生的意义,生活的意义真的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这么多年了也没有标准答案,以后应该也不会有,因为不加任何限定的它本来就没有意义。人生、生活这种词语太宽泛了,形容的时间也过于长了,最重要的是它的主体太多太杂了,不同的主体考虑的角度不一样,最后的答案也就不一样。卡迈克尔认为工作挣钱、用富足的生活满足自己就是人生的意义,而亚伯拉罕认为追寻自己的内心,过自己内心想过的生活就是有意义的。与他一样的还有文中提到的斯特里克兰第二位伯乐布吕诺船长,他的一些具体事件我忘了,梗概就是退伍后的资产在某次意外还是灾祸中损失殆净,于是他用劳动挣得翻盘的一笔资金,买了一座岛上的一块地,与他的妻子一起在上面种植经济作物(具体是啥我也忘了,反正就是能挣钱),之后带孩子一起种植,他和她老婆特别享受这种劳动的幸福。他是全文中最清醒的人,他理解斯特里克兰为了绘画奔波寻找,试图摆脱肉体的禁锢,甚至他都能看透斯特里克兰绘画里的洋溢的火花,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他就是懂得。同时他也知道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就是享受这种生活中劳动的幸福,他知道对他来说生活本身就是生活的意义,无在乎他人和社会的评判,劳动就是生活的意义,对斯特里克兰来说,绘画就是他生活的意义,逃脱肉体的桎梏、享受灵魂的绝对自由就是意义。那对我来说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呢?我也不知道,可能还在寻找吧,最后能不能找到也不知道。
在岛上的日子斯特里克兰专职画画,还找了一个模特。若干年后,他得了麻风病,在得知自己命不久矣后更是不舍昼夜地创作,没有画布就在墙上、地板上作画,最终做出了除了阿塔和救治他的医生外没有人见过的巨幅壁画,医生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死了,留下一屋子的画,医生笃定这些画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品,但是他让阿塔在他死后就将这些画烧了,医生也无能为力,最终这些画“一根木头都不剩”。关于他要烧掉这幅巨著的原因虽然文章没有具体说明,但是前文和文章主题也都已经给了提示。在他开始作画后,他就很少将自己的画作给别人看,因为他觉得自己画得不好,可能是那时候自己心中想要的画是什么样子他自己都不知道,心中的那种感觉不能完全在自己的画中表现出来,没办法,在完美主义者的眼中最好的永远是下一个。他自己也很少看自己的画,文中说他觉得自己的画一旦完成就已经失去了价值,他享受的是用绘画展现自己心中的生活的过程。当完成了壁画后,他找到了自己追求的东西,那些画也如同钱财、家庭等一样与他无关。感受自己壁画的时候(生病的后期他已经瞎了),他明白了自己这一生追求的到底是什么样子,从他死的那一刻起,他的灵魂终于彻底摆脱了肉体的禁锢,他自由了,所以这些画也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对斯特里克兰来说,他的一生都在追求他的理想,为了一心一意投身到对它的追求中,他试图挣脱肉体带来的干扰。其实看完全书我也不知道他的理想、他的灵魂想要追求的是什么,我的理解是文中的绘画只是一个代表,代表了理想,代表了追求,所以整篇文章虽然是以高更为原型,以他的巨著《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代表斯特里克兰最后烧掉的壁画,但是却没有对这幅画和他的平时的画做过多的讲解(作者还在文中很鸡贼地说之前有人已经对斯特里克兰的画作进行过分析,以此来逃避大家对文章的询问)。
回到我题目,结合斯特里克兰追寻理想的过程来看,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的选择也有两种:忙着活,或者忙着死。忙着活就是像亚伯拉罕医生和布吕诺船长一样,在自己内心舒适的地方认真生活,灵魂和肉体是目标一致的,卡迈克尔夫妇可能也是这类,但是我又觉得不是。因为文中他俩显得有些拜金和虚伪,所以他俩追求的这种生活可能并没有问过自己内心到底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没有满足于自己的灵魂,只是在满足自己动物性本能,他俩应该“不是人”?感觉对他俩有点儿不礼貌,人家就是想物质生活好一点儿,好像也没啥错,“社畜”不就是这样,还是归为这类吧,别把自己也骂了。斯特里克兰的一生就是在忙着死,他后半生都在追逐理想,肉体只是一个寄托,他讨厌肉体对他灵魂的禁锢,理想的肉体不应该有任何的需求和欲望反而应该在灵魂的指导下通过一系列行为找到理想的最终目标,这种追求并不是为了肉体的生活服务,灵魂和肉体表现的有些割裂,所以死亡释放了灵魂,让它最终摆脱了肉体,获得了自由,也只有死亡能满足这一要求,所以说他一生都在忙着死。实际生活中追求忙着死的人应该也有,但毕竟这种境界太难了,应该只是在想这个方向努力,大多数人应该都在忙着活,问问自己的内心想要的是什么,然后与自己身体一起安然度过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