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直关注项目管理的书籍,现在公司做产品,跟之前项目的感觉有些不同,但又说不上来具体不同在哪些地方,刚好看到这本书,就拿回来看看。
首先这本书立意比较高,“构建世界一流的产品研发管理体系”,同时又希望做到“即学即用即实践”,仔细想想,这两者还是有点互斥的,中小型企业可以借鉴其中一些做法而远不能做到体系,大中型企业才有希望实践这套体系。但是他们通常又已经有了自己的研发管理体系,再综合看完之后的体会,我觉得最有价值的读者,是一些中型企业,或者希望改革的大中型企业。
说实话翻目录的时候有点吃惊,这本书涉及到产品战略管理,产品开发流程,项目管理,技术及平台管理,产品营销,财务及成本管理,质量管理,绩效管理等,但是感觉这书不厚啊,看看页码340,再看看内容,字号大行距高,额有种黑人问号的感觉。由于书里很多主题我都没有经验,于是只挑了一些感兴趣的章节看。就像前面说的,这套体系我现在肯定是很难理解和实践的,充分相信这本书的干货全都被我跳过了,以下是一些比较浅显的内容。
第一章 集成产品开发管理是企业不可跨越的阶段
“集成产品开发(IPD)以市场需求为核心,将产品开发堪称一项投资,通过共享货架产品和跨部门的团队准确,快速,低成本,高质量地推出产品,是世界一流企业普遍采用的一套系统工具方法和策略,是企业不可跨越的阶段。”
首先有个大前提,书里把研发(Research & Development)看作是两件事情,Research是指技术开发,偏重原理研究,强调技术领先性,Development是产品开发,偏重技术成果产品化,强调市场和财务方面的成功。
1.2.1 传统的产品开发方式
传统的开发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先开发技术,然后在技术的基础上做出通用的产品,然后卖出去,可以称为通用产品;另一种是根据客户需求完成定制产品的交付,可以成为定制开发。
对于通用产品来说,模式如下:
通用产品模式的市场环境,风险和优缺点:
市场环境:产品短缺,以产定销的买方市场。
优点:通用产品,快速产生规模,容易交付,可批量生产和复制。
竞争要求:技术必须具有不可替代性和领先性。
风险:由于是通用产品,不能满足个性化的用户需求;技术一旦落后,没有后续产品推出,客户就容易被转移。
对于定制开发来说,模式如下:
定制开发的市场环境,风险和优缺点:
市场环境:个性化定制的卖方市场。
优点:由于满足客户定制化,通常满意度较高。
竞争要求:必须及时交付。
风险:如果碰到技术问题,就很难及时交付;个性化定制导致企业没有技术积累;每个项目都从头做起,很容易出现质量问题;人员没有专业发展通道,容易流失;项目越多管理越难,甚至项目增多企业反而亏损。
1.2.2 竞争环境下的产品开发方式 集成产品开发
有没有一种开发模式,既能满足定制化需求,又能保证质量进度,还能将技术风险提前化解,最可能做到的就是集成产品开发。其主要做法是:
1. 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以及平台开发分离。
2. 技术和平台开发按通用产品开发模式,形成货架产品,供产品开发时共享。
3. 产品开发按定制开发模式,在货架的帮助下,分成细分客户群版本。
通用产品开发模式与集成产品开发模式的对比:
科匠属于定制开发,书里提到的风险我们全碰到了,都想了一些措施去规避或减轻,其中有些效果不错,有些没什么用。为了处理定制化没有技术积累和技术成熟度带来的质量问题,成立了技术管理部,这个部门的同事不参与项目,只做框架和组件级的开发,这个模式很类似集成产品开发里的技术和产品开发分离。但是实际运作效果并不怎么样,有多方面的原因。第一,本来是各分公司自己组建技术管理部,但是这样带来了成本问题,同时也还是没解决公司整体层面的技术积累和质量问题。第二,后来改成总部成立技术管理部,同时带来的问题是他们做的东西跟各分公司真实项目存在一定脱节,而且分公司并没有太强的意愿用他们的东西。第三,不论技术管理部在哪里,都存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就是全公司统一框架。PMO为这个事情讨论了太多次,从我的角度出发,每个项目规模都不同,统一一个框架不现实。当时我给的意见是提供多套框架,分别对应轻量,中等,重量级项目使用,当然也不能强制使用,只能作为一个最佳实践推荐使用。后来结果是公司强制统一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提供框架和一些可插拔的组件,说实话平台做得还不错,但实际上最终大家还是退化成了各部门用各自的框架,维护各自的组件。这里面有一些定制开发天然的因素在里面,也有一些是人为失误,还有一部分是由于分公司的因素,我相信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们会处理得更妥善。
1.2.3 货架管理与产品分类
货架是对公司的所有产品或组件按照一定的层级结构进行统一管理,以利于产品开发时方便地共享以前的成果。
对于软件企业来说,我觉得货架有组件,套件和子系统三层就够了。
对于产品分类,通常分为三类:
1. 内部共享产品,通过包括货架上所有的产品。
2. 对外销售产品,指可以对外销售的单机,整机或软件模块,同时也能作为内部共享产品。
3. 解决方案产品,通常跨越几个对外销售产品,需要进行系统集成的产品组合。
1.2.4 产品版本的VRM定义
V版本(Version),指平台版本。
R版本(Release),指最终交付给客户的版本。
M版本(Modification),指在R版本上位某些客户定制化的版本。
第二章 产品战略管理
2.4.1 如何选择产品开发的扩张路径
对于很多没有建立产品线的企业来说,研发和市场分别属于两个相对独立的部门,研发倾向于关注新产品新技术,市场则喜欢围绕老客户和老产品,导致的结果就是对老客户的需求关注不够,对新产品推出进度和质量不如人意。如何在新老产品和新老客户上配置合理的资源,以便企业的扩张风险最低,投入产出最高,速度最快,也就是如何选择产品开发的扩张路径问题。
营销第一路径:老产品卖新客户。
研发第一路径:为老客户开发新产品。
谨慎投入路径:用老技术做新产品进入拓展市场。
第三章 建立以产品为中心,面向客户的组织体系
3.2.3 产品经理与项目经理的区别
在一些定制开发的企业,他们通常选择强矩阵或者项目型组织结构,为了资源利用率,会把产品经理跟测试,UI设计,前端这些岗位放在同个职能部门,所以我可以认为在定制开发企业里,产品经理更偏向于需求分析师和原型制作等执行层的工作,是属于项目经理的一个资源,我们之前就常常抢口碑好的产品经理进自己项目。而在产品开发的企业,却非常不同,项目经理变成了产品经理的资源。
产品经理下可以设立项目经理,产品经理也可以兼任项目经理,但两个角色的职责是不同的。产品经理管理所有产品的V版本,R版本和M版本,项目经理管理当前项目的R版本。具体区别如下:
1. 在新产品开发,没有老产品销售时,产品经理通常兼任项目经理。
2. 当产品经理负责新产品开发和老产品维护时,产品经理可以选择兼任项目经理,也可以将新产品交由另外一位项目经理。
3. 产品经理是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负责,包括产品规划,产品开发,产品生命周期维护等,它是一个例行职位;项目经理对产品开发全过程负责,他是一个项目职位,随着项目启动时任命,随着项目结束时撤销。
4. 一般项目规模较小时,产品经理兼任项目经理,当产品规模变大,同时有老产品正在销售或运营时,产品经理应该将精力放在老产品上,任命其他人为新产品的项目经理,此时项目经理想产品经理汇报。
5. 一般没有承担过项目经理职责的人员不能升任产品经理。
这里谈到的产品经理,应该是产品开发企业里的产品线经理,感觉比项目集管理的要求还高了。所以单独拉出一条没做过项目经理的一般不能升产品经理,还是有道理的。
3.3.1 怎样避免矩阵组织里的多头管理问题
矩阵的多头问题很经典,PMI里把它作为矩阵型组织的一个缺点,但没有给出解决方案,以前一个朋友,说多头是理论上存在的问题,现实中不常出现,一个员工,是项目经理能帮他搞定问题还是职能经理能帮他搞定问题,他是清楚的,谁帮他搞问题他就听谁的。这又引起另一个朋友说,这是一个广泛存在,但是不科学的解释,就像抽烟多多少少能给项目经理带来一些工作上的便利,但是抽烟无法作为管理学上的考虑因素。我想这就是book smart和street smart吧,哈哈。
这里给出来的办法很粗暴,强矩阵就听项目经理的,相当于职能经理把人外包给项目经理,弱矩阵就听职能经理的,但职能经理要跟项目经理汇报,相当于项目经理把事外包给了职能经理,平衡矩阵呢就看情况。关键或者重要的项目,就用强矩阵,同时考核项目经理的成本,资源释放率。不是很重要的项目就用弱矩阵,同时考核职能经理的任务计划完成率,人员闲置率等。
第五章 产品开发流程
这章没仔细看,主要是把产品开发分解成三级流程,六个阶段,以及若干个评审点(四个决策评审,六个技术评审),因为是以华为做示例,所以涉及到很多结构设计,硬件设计,样机生产之类的环节,软件企业并不需要。
其中提到一个发布阶段,是非常重要和有借鉴意义的一点,之前和现在的工作里,从没想过把交付工作单独拿出来作为一个阶段去设计,评审和执行。
发布阶段的目标:
1. 完成早期客户的总结。
2. 完成产品定位,定价,宣传,推广策略。
发布阶段的主要交付物:
1. 销售指导书,售前胶片。
2. 定价策略,宣传策略。
3. 生命周期管理计划。
发布阶段的主要活动:
1. 完成早期客户的建设和总结。
2. 完成产品定价和定位策略。
3. 完成产品样板点建设。
4. 完成产品销售工具包。
5. 完成产品销售培训。
6. 成立LMT(Lift Management Team),对产品开发进行总结和绩效评估。
第六章 产品开发的项目管理
这章也没仔细看,主要在讲项目计划,分为三级计划,一级二级用PERT图,三级用甘特图。然后讲到单项目和多项目管理分离,由项目管理部对多项目管理负责,主要是对项目排序,资源配置管理,以及项目经验数据库的建设,可以理解为控制型的P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