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用口認識自身之外的各種事物和世界,也用口喚醒自己的身體,包括手和腳。
孩子吃的目的是認識世界,了解外在,建構自我,這是一個生命系統的價值觀。當成人強制性的要求兒童節約時,兒童生命的建構和內心的需求就會受損和不斷的掙扎。
通過口而健全口的機制,通過口來認識世界,這個時期能持續到六歲以後。
在成長的生命階段,兒童需要的是交換背後的秘密和感覺⋯⋯兒童還不能判斷出此物與彼物之間的各種差異,那是利益的關係。
兒童自我發展需要環境,教師的任務就是準備環境。兒童在一個環境中發展自我常常需要幫助,教師的任務就是提供幫助。
正常兒童有兩個優秀的品行:大孩子照顧小孩子,不打小孩子;小孩子打大孩子,大孩子不還手、不記恨。⋯⋯好像一個走過來的生命,轉身在看身後尚未走來的生命而自然產生的全然的理解。
一個正確而雅致的秩序感會在兒童那裏很快實現“肉體化”,當這一切成為習慣和自然,就奠定了他的文明基礎。
環境的和諧最重要的表現在於關係的和諧上——關係和諧了,環境就可以依戀。⋯⋯兒童正是通過對成人的依戀而走向獨立的。
兒童提請求的心理過程和成人的沒有根本區別,但兒童心裏沒有積累的心理障礙和世俗的考慮。
一旦獲得了對媽媽愛的滿足和依戀,獨立的步伐就會邁出。
兒童對效果強的語言敏感,是兒童發現語言還可以表達力量。
剛出生的嬰兒,會到處尋找淡淡的陰影和陰影的邊界。隨著時間的發展,嬰兒很快就能尋找到生活中那些明暗相交的地方⋯⋯這不同於人們想當然的認為彩球對嬰兒更具有吸引力。
兒童口腔的敏感期在半歲左右來臨,嬰兒首先要使口的功能建立並獨立起來,其次才用口來認識世界。
口腔敏感期嚴重得不到滿足的孩子會搶別人的食物,隨意拿別人的東西,撿掉在地上的食物,注意力固定在食物上而無法學習。
兒童長牙時要使用牙,舌頭發育時要使用舌頭,這是一歲左右孩子的特點。
首先是發展和獨立口的功能,其次用口認識甚至是喚醒自己的身體,最後用口來認識世界。
八九個月的幼兒非常喜歡抓捏軟的物體。
兒童是用手來思考的,手的自由使用不僅表達了兒童的思維,也表達了兒童思考的過程。禁止了兒童手的活動,就相當於禁止了兒童的思考。
上下坡是每個孩子都有的重要的走的敏感期的組成部分,是走的敏感期的典型表現。
攀爬樓梯的敏感期一般在兩歲前出現。
走的敏感期大概從七個月開始出現。起先孩子拒絕坐,不斷要媽媽拉著雙手跳。
當走的能力發展起來時,孩子可能會重新回到媽媽的懷抱尋找慰藉、愛意和溫情。
兒童通過拋撒、移動物體來探索空間,感知他和物品、和空間之間的關係。把裏面的物體取出來,把外面的東西塞進去,是幼兒認知空間的最初過程。
兒童空間敏感期的發展從零歲開始一直持續到六歲。首先會發現這一物體和那一物體是分離的,所以喜歡把一些東西從高處撥拉到地上,然後尋找,再拿到高處,撥拉下來。之後會發現一個空間裏面的能抖出來,外邊的能塞進去,所以見了洞洞就會把一個東西塞進去,一歲左右的時候非常頻繁。緊接著開始不斷壘高、推倒,再壘高、推倒,這是最典型的感知空間發展的一種能力。接著會對一個狹小的空間非常感興趣,之後對爬到某個高處開始有興趣,這都是兒童在運用身體對空間把握的一個過程。這個階段以後開始喜歡從高處往下跳,決定了兒童未來對世界的探索能力。
空間的敏感期可能給家長造成的危機感比較大。可以保護,不要沒完沒了的嘮叨,不要設置那麼多的限制,不要在孩子剛有點不平衡的時候就扶住。媽媽需要有承受危險的心理力量,不要把這種危險“說”給孩子,這會給孩子帶來巨大的危機感,破壞兒童自己保護自己的能力,同時也喪失了探索世界的機會。
上一點不完全正確。有時孩子沒有覺察到危險,有時是對身體的控制力還不夠,都有可能導致受傷。書中所舉的實驗,並不存在真正的危險。
兒童在一歲半到兩歲時會有一個對細微事物感興趣的敏感期。
如果程序和秩序被打亂,會給兒童帶來極大的混亂和不適。⋯⋯秩序成習慣,習慣成自然,自然成人格。
一旦兒童有了良好的秩序感,自我的形成就成為了可能,內在就是和諧的。
環境中的秩序表現在規則中。⋯⋯不是兒童遵守,而是成人尤為要遵守的規則,這樣才能把關係中的權威變換成規則。⋯⋯靠外力強制而產生的紀律,秩序就變成了權力。
“模仿”是零至三歲期間很重要的智力發展過程。
道德是因為審美而建構和形成的。
沙和水適合所有心智狀態的孩子。
成人的改變往往是從語言的改變開始起步的。
兒童在一出生時,是沒有自我的,和世界是渾然一體的。兒童的成長過程就是一個自我建構的過程。最初是通過占有屬於自我的東西來區分自己和他人的,這也是兒童自我誕生的標誌。
兒童兩歲時自我開始蘇醒,“打”是兒童的心理語言,兒童用打表示“不願意”“走開”。兒童的語言和成人的語言有差別。我們一直要求老師和家長傾聽孩子,讓孩子把所有的糾紛自己說清楚,要求成人用更高的心智和精神同孩子交流。
零至六歲的兒童(有的孩子一直持續到十二歲),幾乎將全部的熱情和注意力集中在了自我的建構中。如果沒有這樣的激情和全部的投入,嬰兒就永遠無法形成自我,最後也無法走出自我,成人後就真的以“自我為中心”了,也就喪失了“我”與他人、社會分離的機會和界限。
剛開始,幼兒用打來表達不同意、不喜歡的態度。這個時期很快過去,接踵而來的是說“不”,什麼都是“不”,做與不做的都是“不”。這是意識上的最早分離,通過語言表現。
從排除他物,到說出“不”,到堅定不移的堅持自己的看法,到在形成自我的過程中,建立和派生出優秀的個人品質、專注和意志。一個人最核心的部分就形成了。
當兒童選擇了他要做的事情,他就必然專注。
沒有自我,不能歸屬于自己,必歸屬他人。
兒童秩序的敏感期呈現螺旋式上昇的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了秩序的破壞而哭鬧,秩序一旦恢復就安靜下來;第二個階段,為了維護秩序而說“不”,自我意識開始萌芽;第三個階段,為了維護秩序而執拗,一切要重來。
所要做的就是:一、成人放慢速度,注意觀察和傾聽孩子;二、已經發生了,就陪伴孩子,准許孩子把惱怒哭出去,讓孩子把情緒哭出去,孩子自己就會接納已發生的事實。
九至十二歲期間,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第二個時期(第一個最重要的時期是零至三歲),未來對智性方面的興趣視這一時期環境提供的機遇而定。這就是為甚麼小學要給孩子盡可能提供機會,讓孩子接觸各種學科。
真正走向身心的獨立是在四十歲。
兒童有“神”的敏感期。模仿“神”的各種特質和細節,搜集“神”的各種內容。
明智的父母不當著孩子的面吵架,夫妻之間的問題私下裏解決。
說話時,請把小孩子當成和你一樣平等的人看待。
幫助兒童熟悉新環境、消除不穩定的情緒,使他心情好起來,最好的方法就是關注他的情緒,給予他愛和自由。⋯⋯專門安排一個老師照顧新來的孩子,陪孩子出去走動,累了再回學校,這樣對學校就有了家的感覺;陪孩子接近他恐懼的東西,逐漸消除他的恐懼。這個過程讓孩子逐漸感覺這個人不錯,跟媽媽很像,能夠依賴。這樣孩子就開始依賴環境,就逐漸成為環境的主人。
解決兒童的執拗問題,一是要理解,二是要變通,三是要成功。變通需要智慧和技巧。
三至四歲是兒童對色彩的敏感期,兒童喜歡認識色彩。這個時期過後,就進入了塗色的敏感期。
一歲多的兒童,當發現一個詞語和一個外物能配上對時,會重複進行這種配對。這是兒童語言敏感期早期的表現。隨著年齡的增長,兒童很快發現一句話能表達一個意思,開始重複說一句話。很快,兒童又發現語言本身是有力量的,一句話有時候會產生一種強有力的效果,詛咒的敏感期來了!
自我形成的早期,一定是從占有可觸摸的物開始的。占有的目的是為了獲得占有物背後的含義,不是占有占有物本身。如果獲得的太難,兒童就忘記了獲得物背後的東西,而把注意力放在了獲得物本身上。
“為甚麼”也是孩子語言敏感期的一種表現。一定要做正確、簡潔的解答。答不出來,如實告訴孩子,可尋找獲得正確答案的途徑。
繪畫敏感期大約在四至五歲之間到來,但也有例外。整個敏感期持續一個月到一年。
滿足兒童敏感期的需求將使兒童表現出:1. 天才的創作智慧;2. 無與倫比的熱情、興趣和意志力;3. 迅速發展的認知能力和技能;4. 得到滿足之後人格狀態的寧靜、和諧和順從;5. 建構了巨大的潛力。
每位兒童都是藝術家,他們用繪畫的方式展現著與眾不同的生命感覺。
早期造型階段的兒童觀察和表現的對象永遠是整體的、宏觀的,因為他們對細節不感興趣。而只有成人才會無知的去教兒童和要求兒童,這時兒童便放下了畫筆讓成人來畫。接著,不滿、情緒、要求,甚至放棄便開始了。
大概在四歲半的時候,兒童不再滿足於對事物輪廓的宏觀表現,而開始關注事物的細節⋯⋯有時也會對自己的作品不滿意,於是尋求幫助,所以又出現了不滿和放棄,因為成人畫的不是他們想要的,對孩子最好的解釋就是“我畫不好,我不會畫”。
一旦兒童建構了良好的秩序,就會自主的維護它。
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自己的東西給不給別人自己有決定權;拿別人的東西要徵得別人的同意。這是兒童交往的主要原則。教師一定要幫助兒童建立這個原則並形成秩序。不折不扣的實行這個原則時,兒童是願意讓夥伴分享玩具的。
到了五歲左右,兒童必然開始喜歡和他人分享物品。在此之前,兒童的物品應歸自己所有,不能強迫他放棄自己的東西。
孩子們有權將自己的東西帶到學校。在自由自在的活動中,孩子們借助食物和玩具建構最早的人際關係智能。
人在童年通過父母的撫摸獲得身體的智能,也獲得愛的感受。要盡可能觸摸零至三歲的孩子的肌膚,甚至可以裸體擁抱孩子,親吻孩子。
把孩子自身和孩子做的事區別對待:你是愛孩子的,但你不喜歡他這樣做。讓孩子感覺到這點,孩子就會安心和有勇氣面對自己的行為。⋯⋯孩子有自我反省的能力,老師要耐心等待孩子改正錯誤。
當父母給孩子建立了錯誤的概念或沒有給孩子說清一個概念時,會給孩子帶來恐懼和混亂。正如“我的牙是我媽媽和爸爸給我的。”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是有時代背景的,當時有各種毀壞身體的酷刑,所以有此說,是教人要奉公守法。
成人對於勞動或者出於責任或者出於目的,已經很少去感受其中的奧妙了,而孩子們卻是真正體會勞動所帶來的快樂,感受生活的意義。
我們每一個人都來自某個地方,如果我們知道自己來自那個地方,那就等於在我們眼前打開了另一扇生命之門,孩子們是被感動的哭了。
到四歲多五歲的時候,兒童終於發現,交朋友的一個重要內容來自於我們有相同的東西。
五歲多六歲的時候,兒童對規則高度感興趣,所以一起玩時,首先建立規則,對方同意後才玩。
讓孩子自己處理問題,直到孩子需要,成人才介入。但介入的時候並不是告訴孩子應該怎麼做,而是要傾聽孩子,讓孩子說出他們的糾紛,讓他們自己找出關係中存在的問題。
婚姻敏感期旨在發現婚姻關係的本質和核心。一般出現在孩子四歲以後。初始階段的表現是對自己父母的喜歡。
審美的敏感期是螺旋式發展的,從對吃的東西要求完美、完整,到所用東西,再到對自我的形象,最後上昇到對環境、對內在氣質、對藝術品質。女孩子四歲開始出現的審美意識將影響她一生的氣質和審美能力。
人體性別的敏感期是人體敏感期的組成部分。五歲左右,幾乎每個孩子都開始對自己的身體感興趣。
音樂的敏感期是螺旋發展的,四歲時發展到真正意義的音樂的敏感期。
敏感期到來時,兒童都是不分時間、地點,一直做他感興趣的事。這種熱情和毅力與生俱來,不用誇讚和獎勵,不用培養和鍛鍊,但要加以保護。
這和華德福的認識似乎不一樣,華德福很強調規律性的生活。但是也許偶爾為之亦無妨。
兒童進入五歲左右,文字、符號(拼音)、塗色、數學邏輯、閱讀等各方面都進入了一個迅速發展的敏感期。
兒童要用六年或者更確定的說是七年的時間,依靠感覺,把自己和這個世界剝離開。
如果說五歲有一個認字和書寫的敏感期,它也祇是和孩子認識世界的其它東西一樣,是一個自然的過程。兒童這個時候成長的是生命,建構和創造的是自我,而不是用這麼珍貴的時間,來學習一個技能。
專注和充分工作是完整度過敏感期的前提。如果兒童生活在自由的環境中,擁有選擇的權利,專注的品質就形成了。這就是自由的意義。
孩子的心靈是細膩的,只有當我們盡可能細膩起來的時候,才有機會感受到。
讓孩子在他內在精神胚胎的指引下,選擇一條他自己的發展之路,結果會比我們想像的好。成人難以想像一個自由中的兒童到底是怎樣的。
我們為甚麼不自問,從天生喜歡學習到什麼都不愛學,是什麼讓一個孩子成了這樣?
成功的決定性因素之一,是五至十三歲期間形成的經驗和信仰。讓孩子們同自然產生聯繫,僅借助於書本不可能完成這個任務。
五歲過後,兒童會有一個非常獨特的時期,對各種知識和情感產生強烈興趣。祇是每個孩子的關注點不同,時間的長短也不同。如果這時成人來教孩子,孩子的敏感期就會大打折扣的流失掉;如果沒有成人專心的傾聽,孩子敏感期的激情和興趣也不會這麼持久和深入。
五歲以前,孩子們交往的特徵常常是一對一。五歲以後進入三四人一組的交往中,並且在擇友上有了明顯的精神傾向,也基本結束了以交換為目的的交友方式。
做父母的應該能夠獨自承擔生活的壓力,讓孩子承擔他成長的壓力。
孩子們喜歡分類清楚的東西。要尊重孩子們的認知態度,不要把飯菜攪在一起給孩子。
媽媽是孩子安全的來源,活力的來源,媽媽是孩子全部感情的寄託。媽媽絕不要無規則的離開孩子,更不要把孩子全託在什麼地方。再好的地方也不能替代媽媽。
兒童是在抱中成長的。抱是愛的身體語言。
人天生有一種需求,就是想得到他人的關注、想引起他人的關注。得到關注不夠的孩子就會變得“人來瘋”。給孩子過生日,讓孩子通過正常的方式獲得盡可能多的關注是一種好方法。
八歲左右的孩子普遍都出現了“財商的敏感期”。
兩至十歲都有可能出現敏感期的補償。六歲之後補償的難度相當大,某些敏感期的表現形式也變了。
小孩子愛上了老師,表明孩子心中一種特別情感的萌動,表明孩子英雄時期的到來。
在自由的環境中,孩子們不會驚慌無措,他們能把內心深處的痛苦表達出來,並用自己的方式處理這些問題。
五歲以後,孩子對科學實驗開始感興趣,這時他們的興趣點並不在於學知識(這是一個巨大的誤區),而在於通過實驗發現事物的秘密,認識客觀事物。
很多兒童在專心致志於自己感興趣的事物時,常常被無端打斷。
漫遊的敏感期應在一歲至一歲半左右度過。
好像沒有一個孩子是發自內心的願意寫作業。上課是在一個氛圍中跟著老師走。寫作業需要孩子自己營造一個學習的氛圍,這對十四歲以前的孩子比較困難。
永遠不傷害孩子,相信他們都是好樣的,遇到問題就積極尋找解決的辦法,一種人性的、科學的解決辦法。
十歲開始,孩子就會對發育產生極大的興趣。
而在我上學的時候,初中才教人體生理。老師還要打預防針,誰上課的時候要是笑,說明思想有問題。
快樂的孩子不生病。
最大的問題是父母對孩子的關心不夠,給孩子的時間太少。其次,父母不知道孩子需要什麼,特別愛給孩子講道理,這一點在知識分子身上表現最明顯。
在小學,甚至在幼兒園,老師就在用概念解釋概念。而對孩子來說,基本概念要通過感覺去理解。只有語詞和現實聯繫起來,才是本質上的學習。學習的本質不是記憶。
愛因斯坦《論教育》:教育就是忘記了在學校所學的一切之後剩下的東西。
大部份學校不允許孩子有一個自己的空間和學習的過程,只想讓孩子學習所謂的知識。所有的知識都是大人教的,孩子們沒有一個自我創造的過程,別人創造他們,書本成為一個世界,與現實生活無關。
用概念解釋概念,要在孩子掌握大量的正確概念時才可以用,這至少要到小學四五年級左右。最基礎的東西不能用語言去理解,而只能用實物。其實概念跟概念的聯繫是兒童自己完成的,不需要成人的幫助。
兒童的智慧是天然的,讓他不受打擾的成長,比成人有意塑造好的多。
兒童首先想掌握本質,本質一旦掌握,就開始把本質運用在各個方面。掌握本質的過程一開始很慢。
人的成長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心理成長的過程,而不是一個智力成長的過程,智力成長是附著在心理成長之上的。
兒童不是一個空瓶子,不需要成人往裏灌東西。
六歲以前兒童根本就不用學習任何一門技能,他所要學的是掌握技能的方法。
一個人的狀態好,就在於他對世界的感知非常獨特,和別人的不一樣。一個蒙特梭利教師成功的第一步,就是當她拿出一樣教具,班裏只有一兩個孩子對它感興趣,而不是全班孩子都撲上去。
成人太喜歡說話了,不斷的干涉孩子。
逗孩子,不斷的逗,結果把孩子的心智搞亂了。青少年“惡作劇”的原因,多數源於兒童時期的“逗”。
兒童從故事裏吸收的首先是邏輯,然後是情景,然後是準確的概念。
以花為道具教孩子什麼是紅色的話,兒童會認為花是紅色,紅色是朵花。
兒童喜歡摸木頭的東西。
兒童的心智還沒有達到能夠用“說”解決問題的地步,他說不出來,所以用哭來解決。哭除了表達情緒,又是兒童心智未及的一種表現。
教師要準備的不是教具、教室的環境,而是自己的精神。
任何老師不得暗示、誘導孩子,教學必須嚴格遵照最大限度的減少教育者的積極干預的原則。
環境的有序不是絕對的。通過強制和權威的手段達到環境的秩序,本身就是成人內在暴力和無秩序的表現。⋯⋯和孩子一起照顧環境,然後幫助孩子,讓孩子自己照顧環境。
人與人的差別在於對世界的感覺,感覺越細膩、越豐富,生命狀態會越好。
兒童的思維需要時間,因此正常的兒童是沈靜而安詳的,有時像是“傻呆呆”的,這是他進入了“沈思”狀態。
感覺練習的過程,完全是一種自我教育。它必須在不停的、自發性的活動中進行。
感覺是心智和理性的起源,但感覺又將是心智和理性的歸宿,心智發展的目的正是使感覺更明晰更豐富。
父母越愛孩子,孩子也就越不依戀父母。
成人之所以要代替孩子,是怕孩子給自己帶來麻煩。一歲半的孩子沒有一個不愛自己吃飯的。
情緒往往是衡量愛的關鍵。很多父母在孩子開始獨立的時候,他的那種情緒就開始壓迫孩子。
兒童是成人之父,兒童是人類之父,兒童是文明之父。
不獨立使我們根本沒有心力來承擔人生的重壓,更談不上樂觀的對待人生。獨立是孩子和成人實質性的區別。
家長把自己沒實現的理想寄託在孩子身上,孩子就被拔苗助長成一個個早熟的成人。
這和前述矛盾。這樣的孩子往往得不到足夠的愛和自由,所以應該是始終處於孩子的某種狀態,沒有真正成人。不能為了批評而批評,好像只有自己這一套才是對的。
當一個人真正成熟的時候,他會對愛人順從。
兒童處於直接經驗時期,所有的經驗應該來自於自己。但現實是,成人認為這個經驗好,就強迫孩子接受。
不要教給孩子什麼,等到六歲以後,基本概念都建立了,再教技能。因為很多時候,孩子並不明瞭我們想說什麼。
不得粗暴的干涉別人,不得有打人罵人等等粗野、不禮貌的行為,拿教具必須歸位,不得打擾別人。
“不得打人”有針對的年齡吧?或者指惡意的打。根據前述,對於小孩子,“打”是一種表達。掏鼻子是粗野的行為?有研究顯示小時候愛掏鼻子的人更聰明。粗野、不禮貌的行為作為成人的定義,怎樣才能讓孩子認識到呢?
不是靠懲罰,而是靠提醒。
按照書中的例子,這種提醒並非是直接的告知,而是間接的給予一種經驗。每當出現不希望孩子做的事情的時候,就引導孩子做其它事情,從而讓孩子體會到那件事情不能做。
成人根本沒有辦法瞭解兒童的真實心理狀態。
兒童是用心靈感受你。你的虛假,兒童用他的心靈馬上就能感覺出來。
佈置房間時應以最高的審美為出發點,而不是所謂的“童心”。
集體課在蒙氏教育中基本上是沒有的。
“簡潔”是幼兒教學的妙法,它使語詞袒露,直指對象,非常對應兒童初期“電報語”的特點。
書中舉的牛和豬的例子,需要這樣嗎?沒記住又怎樣呢?真實生活中的語言就是沒有這麼簡潔啊。
日常生活訓練中的跟盯到位不是目的,只是一個教學的方法,所有方法的目的都是為了培養兒童的專注力。
只有一個辦法能讓孩子安靜下來,就是自由。只有當一個孩子的手安靜下來,他才能慢慢安靜。
給兒童的寬容一定要寬容到讓他自己故意破壞一下,去感知對與錯。
兒童一旦有心理問題時,他就沒辦法同成人抗爭了。
兒童的精神胚胎指導他去做的事情都是建設性的行為。
順從就是這樣一種感覺:榮耀和快樂。意志是服從的基礎,先有意志後有服從。幼兒期是形成意志的關鍵期,兒童都在學著依自己的能力遵守規則,順從事物的規律,建立真正的順從,但難度太大就會帶來意想不到的惡果。服從是個人意志的昇華。
兒童順從與否同他具備的能力有關,所以判斷孩子是否順從的時候,必須與兒童現有的能力聯繫起來判斷。兒童在三歲以前是不可能順從的,除非他接受的命令與他的衝動相一致。
所有的兒童發火、發脾氣都是有原因的,都是因為某種需求、某種發展的願望沒有得到滿足。
一個好的蒙氏老師絕對不會讓一大群孩子去“愛”她——離不開她,她所做的一切是使兒童自然發展。
蒙氏不怕換老師。華德福希望老師帶一個班一直到畢業。
兒童對於成人來說是高狀態的人。
專氣致柔,能嬰兒乎?
一個人的能力不取決於他讀了多少書,而取決於他人格的完善,這樣的人在心理上沒有障礙。
如果一個成人的生命是一成不變的,他的個性就很僵硬。只有老師變了,她才能感知到孩子變。
盡量讓零至六歲的孩子滿足,他不會要超出他需要的東西。
兒童的身體是知道饑飽的,並且能自我調節,通過自身的感覺來調整飲食結構。
兒童在兩歲左右的時候會不斷的去尋找一些會動的、會響的東西玩。成人認為那樣很危險,他們制止兒童而不是幫助兒童去認識並學習怎樣避免危險。他們往往是用另外的東西將兒童的注意力引開,從來不試圖教給孩子用準確的動作來面對他感興趣的東西。兒童就出現了一個最致命的弱點:好動。
兒童的整個心智發展是一個活動的過程。他就是通過自己做來發展自己心智的。
成人眼中的玩具,只有不被兒童看做玩具的時候才是有用的。
想法是智力,敢做是勇氣,做法是策略。
使用誘導、誘惑、獎賞等方法,然後讓他人的思維按照我們的模式改變,然後就控制了他人的心理,這就是匿名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