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在手机上阅读,读到了一篇文章,说七岁女童把四岁男孩扔进深井。这可不是一个故事,而是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的一个真实事件,有视频为证。
根据崇明县公安局,三月二十二日发布的情况通报,事情是这样的。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十六时许,崇明县小街镇某村杨某(男,四岁),与同村邻居王某(女,七岁),在村中水井旁玩耍时,王某将杨某抱起放水井中,(井口距水面二点六五米,水深两米)附近村民听见呼救声后,立即展开救援,及时将杨某救起。杨某三月十日经送医院检查,无外伤,有轻度发热咳嗽。涉事儿童家长平时无矛盾,目前,杨某已痊愈,在当地村委会的调解下,双方家长已达成和解。
村里干部解释,女孩这样做的原因,可能是为了模仿电视剧里的情节,是出于好玩和好奇心罢了。不知道哪个电视剧里有这样的情节,这样的好奇心更是细思极恐。深究起来,恐怕女孩的心理健康问题,和家长的教育缺失,才是问题的根本。
孩子的心理健康问题,我不是专业人士,不敢妄谈。但我觉得要让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长,不但要给予他们良好的教育,每一位做父母的,更要给他们做出良好的榜样。
两个月前的一次婚宴上,我在中学任教的表妹,说起当教师的苦衷,真是一言难尽。多数家长通情达理,能够积极和老师配合,共同承担起培养孩子学业和思想教育的大任。但也有一些蛮横不讲理的家长,对自己的孩子百般袒护,说又说不得,嚷又嚷不得,表妹说了两件事。
有一年,她担任初二一个班的班主任,班上有一个男同学,晚自习课间的时候,在男厕所抽烟,让学校检察纪律的老师碰上了,老师说给了班主任,让班主任联系家长。于是,表妹就把学生的妈妈,给叫到了学校。无论表妹怎样说,这位妈妈一直坚持,她家孩子是个听话的孩子,不会偷偷抽烟的,她从来没有见过孩子抽烟,她也问过自己孩子了,孩子说他没抽烟,我是她妈妈,我不相信自己的孩子,我还能相信一个外人?是那位老师看错了。把那个管纪律的老师气的,当面对这位妈妈说,你这样做母亲的真少见。还是后来表妹又约了孩子的爸爸,孩子爸爸看问题还行,说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抽烟,老师看到了,告诉家长是对孩子负责,对老师表示感谢。只是自己工作忙,平时不常在家,孩子他妈妈管的多,以后自己一定要对儿子多加管教。
还有一件事,也是这个班上的。两个孩子打架,一个把另一个的鼻子打出血了,老师已经做了处理,孩子已经和好了。被打的孩子回家给家长说了这事,家长找到学校,见了班主任,说想见对方家长,也没别的意思,就是说家长见见面,互相沟通一下,都告诉自己的孩子,同学要和睦相处,以后不能再打架了。按说这个要求也不过分,表妹作为班主任,就给那个孩子家长打电话,让到学校来一趟,并给她说了另一个孩子家长见她的目的。这位妈妈干脆利落地回绝。电话中说,“我家孩子是好孩子,根本不会和别人打架,打他了,肯定是他犯贱,该打,我不去。”表妹没办法,只得好言好语的劝慰了那个被打孩子的家长,把她送走了。
当然了,这两件事,和“七岁女童把四岁男童扔进深井里”这件事比起来,还算是小事,我也是有感而发。但是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按说也不足为奇,关键是作为家长如何去正确引导,使自己的孩子身心健康。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最重要的老师,在关注孩子学业成绩的同时,更要关注怎样和学校、老师一起,把孩子培养成为一个有担当、有修养、有爱心、懂感恩的人,让孩子成为一个快乐、阳光、积极向上的人,成为一个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