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胡朗明哥生活在山城。我和多胡朗明哥是老交情了,他是个特别的人。
多胡朗明哥,并不是这人姓多,是他自己结合自身特点想出来的微博昵称,身边的人觉得再贴切不过,就这样传开来了。这个昵称的重点不在于看似拥有江湖传说的“明哥”,而在于“多胡”——他的体毛茂盛程度异于常人。腿毛比他多的,没有他胸毛长;胸毛超过他的,没有他胡渣浓。这三者都超过此人的,大概只有外国人。
“多胡朗”是土生土长的南方人,可他对面食的喜爱程度不亚于北方人。北京奥运会已成功举办多少年,他就吃了多少年的大份面条,而且几乎是每天早上一碗。他自己说,其实大份也不太够,但凡事讲究个度,不能过量。对于他本人的此番鬼话,我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相信。因为,我亲眼看见他在家里用我们平常盛汤的超大碗吃面,份量应该抵得上外面餐馆的两个大份。
不过,我个人对他印象最深的一点,是这个人的“表里不一”。不是虚伪的表里不一,而是与周围人节奏不同、格格不入的表里不一。
乍看一眼这人,面露凶色,是个不好惹的人。据说十七岁那年,就被同校的学妹唤作叔叔,“表里不一”可见一斑。但是和他相处一小会儿,会发现这人其实很友好,极好沟通。能讲段子,还能引经据典,自带几分幽默感,看起来是个健谈的人。不过以我和他这么多年的交情来看,他既不是冷漠的人,也不是善交谈的人。打个比方的话,多胡朗明哥就是一只讨人喜欢、但不会摇尾巴的健硕大狗,外表硬朗内里温柔,和人亲近,可是话也不会很多。他的话多,只会有两种情况:九十分以上的高兴,对着喜欢的女孩子叨叨个不停。
这番解释,有助于大家理解他的另一些举动。多胡朗明哥能吃,能喝一点酒,可以唱几句歌(虽然水平一般而且不会跳舞),会打篮球,大学毕业后还学会了抽烟。到哪儿都能和人打成一片,你说玩到天明,他绝不会只到三点,就跟你世俗到天亮。可是,他骨子里有着完全相反的行为。相比于热闹场景,他更喜欢僻静和独处。周围人会在夜晚无聊的心发慌,多胡朗明哥可以捧着书本咀嚼到凌晨,要是闲情逸致上来了,还会写写文字;去什么河边、林荫道跑步的事情,更是家常便饭。他时常跟我讲:兄弟,千万不要和大多数人一样,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娱乐。麻将会结束,KTV会关门,酒吧会打烊,小姐也会被逮捕,只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快乐,怎么样都不会被剥夺。
他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某个周末的早上,我因事早起,路过城市那条河边的时候,远远看见一个身影坐在堤坝的台阶上,觉得很熟悉,凑近一看原来是多胡朗。大周末的,除了老爷老太,哪个年轻人会起早。我问他在这里干嘛,他昂起头看了我一眼,无所谓的说到:“刚吃完三两豌杂面,特意到河边坐坐。”嗯,大周末起早吃大份豌杂酱面,还跑到河边坐一坐,做这些事的人是多胡朗明哥,一切也就显得合理了。我顺着他眼光的方向看去,别说,还挺不错。
多胡朗明哥人很好,也很有自己的想法,浪漫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混合体,他自己时常会在现实和理想的交错中感到痛苦。我虽然是他的老相识,能理解他,却帮不上一丝一毫的忙,很惭愧。为了缓解他的痛苦,不再孤身一人,特意介绍女朋友给他,最后当然是不疾而终。毕竟,这么一个怪人,想再找到另一个势均力敌的怪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又或者,多胡朗明哥自己改变观点,做个不那么讲究的人,一切也就简单了。不过,目前看来,他好像没做这方面的打算。多胡朗明哥本人不担心这个,他说自己一个人也能生活的有趣(他确实能做到),如果幸运能找到另一个人,便是锦上添花。
我就是多胡朗明哥,多胡朗明哥和我已有二十五年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