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8日 星期二 晴
近日有网友称23号某国·际航线一旅客在飞机上突发疾病,有医生参与救治后被要求出示执业证书。后来,该航司回应说,机组人员要求涉事医生出示执业证书系执行航司规定?目的在于还原事件过程。工作人员称,事后已联系该医生进行了解释。
看来,该航司事后找医生要执业证书确实存在。也许,在如今责任压力的紧箍咒下,该航司的做法可以理解?便于记录整个救助过程以及救人者和患者双方基本信息。但是此事曝光后,引起较大反响,有的说,航司索要执业证书有道理,有的说不合适,会影响以后人们的见义勇为。
比如有人说,理论上说,在救人之前就应该让所谓医生出示证件。为啥?比如心脏复苏,万一把病人弄坏了,比如肋骨按压断了,内脏受损了,都有可能,病人及其家属万一不省事,就会维权。你航司让无资格的人来施救,能不担责?二是如今急着吸眼球无底线的网红满天飞,万一其想出风头挺身而出,乱搞一气……如果把人救活了,比较圆满,可以不要求出示证件 。因为一般病人家属不会再来找航司麻烦,无限维权。如果救坏了,应该要求出示证件,因为后果严重。
对此也有人反对,认为要给施以援手的人起码的尊重,要不然可能导致遇见濒死之人无人再伸手搭救,救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还要承担这样严重的责任,更是无人去冒风险去做了……
有人说航司很笨,订机票时不是留有身份证,护照,电话等个人信息吗?有了这些信息什么查不到啊!再说医生执业证很多是交所在医疗机构保存的,即使自己保存,谁出门旅行会带在身上?航司的做法有点蠢,按理问一下是否是执业医师,在何医疗机构服务,然后记录待查即可,何必一定要出示医生执业证呢?
很多人担心航司这个做法会影响到以后火车上,高铁上,公交车上,马路上等各种意外事件的发生,一个大夫在马路上把人救了,还要给行人和家属人出示行业执照?那在高速上出了交通事故,其他司机救人是不是也要出示呢?
为啥救人之后才想起找救人的医生要执业证书呢?这也许是航司为自己找后路, 万一乘客有个三长两短,航司会以施救者没有职业证书为借口,把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所以有人直言不讳地说,这个事件本身是航司的问题!第一,你自己没有配医生;第二,你应急需要社会医务人员帮助,那么出了问题就应该航司负责,不能这样卸责!
我还是相信人命关天的危机时刻,没有人没事给自己找事,假装医务人员去惹麻烦。航司有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存在救人出了问题,最后让施救者跑路找不到人的情况。只能说航司这种规定缺乏人性,也是航司或者相关人员怕担责任的表现。
其实就算航司找医生要执业证书,就算万一医生没把人救好,就算病人家属找航司麻烦,航司也没任何理由将责任推卸给救人的医生,因为《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用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