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记录封存≠纵容违法?刑事律师带你读懂法治温度
“吸毒记录要被封存了”——这则与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的消息,近期在社交平台引发两极讨论。一边是超800万曾受治安处罚者对“撕掉终身标签”的迫切期待,另一边是公众对“是否纵容违法”“是否为特定人群开绿灯”的强烈担忧。作为刑事律师,结合新规与专家解读,今天我们聊聊这项制度背后的法治逻辑。

首先要明确的是,公众最大的误解往往源于“封存=删除”的认知偏差。根据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核心是“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而非彻底消除。记录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仅在“有关国家机关办案需要”或“单位依国家规定查询”时可依法调取,且查询单位负有保密义务。
从法律边界来看,这项制度有着严格的适用范围,仅针对“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比如因吸食少量毒品被行政拘留,其记录适用封存;但若是走私、贩卖毒品等构成犯罪的行为,仍会纳入刑事犯罪记录管理,不受此规则影响。北京大学赵宏教授就曾明确区分:“吸毒是违法,贩毒是犯罪,后者的刑法打击力度从未减弱。”这一点清晰划定了“容错”与“严惩”的法律红线。
“邻居吸毒记录封存了,我的安全谁来保障?”这是公众最核心的担忧。事实上,这种顾虑大可不必。我国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体系并未因记录封存而松动,公安机关对戒毒人员的定期回访、检测始终在进行。更重要的是,法律在保障公众安全与尊重个体权利之间找到了平衡——正如专家所言,“公众的安全权,不应建立在牺牲他人隐私权与人格尊严的基础上”。
针对“吸毒者会不会混入关键岗位”的疑问,法律早已筑起多重防线。《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规,明确要求网约车司机、幼师、保安等岗位“无吸毒记录”,这些都属于“单位依国家规定查询”的法定情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包涵教授解释:“记录封存不代表消失,幼儿园招聘时仍可依法查询,监管需求不受影响。”像开校车、运危险品等岗位,更是直接禁止吸毒者从事,与记录是否封存无关。
还有人担心这项制度会成为艺人等特定人群的“保护伞”,导致涉毒行为隐匿化。但从法律精神来看,记录封存是“同等保护”而非“特殊关照”。赵宏教授强调,所有有违法前科者在宪法上都有人格尊严,这项制度不是为某类人开绿灯,而是给予所有人平等的社会复归机会。至于警示效果,法律的威慑力源于违法必究的刚性,而非记录的无限公开——吸毒仍会面临拘留处罚,贩毒更是会被刑事追责,这一底线从未改变。
从刑事律师视角看,治安违法记录封存的意义,在于法治从“重惩罚”向“重修复”的进步。它既没有削弱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也为曾犯错者保留了回归社会的通道。当800万人不必再因一次治安违法被终身贴标签,当公众安全与个体权利都能得到法律保障,这正是法治文明最生动的体现。毕竟,法律的终极目标,从来都不是制造永恒的惩罚,而是引导每个人走向更好的未来。
本文部分内容来源及参考:央视新闻公众号《“吸毒记录等将被封存”引热议 专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