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吉思汗即位,至忽必烈灭宋,凡历五世,七十四年。那时中国本分三部:一宋、一金、一夏。而元人用兵,亦分三大步骤。先取黄河以北地,灭夏。再取金黄河南岸。再得长江流域及南方,灭宋。元代入主中国,凡十一主,一百零九年。在此百又九年中,世祖的三十余年,几于无岁不用兵。此下因蒙古未有早定储之制度,帝位相续,均由诸王拥戴,故屡起纷争。元之诸帝,多不习汉文,甚至所用官吏,有一行省之大而无人通文墨者。
政治上显分阶级:
蒙古
色目
汉人
南人
至元以下,执政大臣多由吏进。
地方行政长官,其先均由世袭。
创为行中书省,以便其分区宰割之私意。
汉人、南人既不得为台省要官,亦惟有谋为州县卑秩。后有纳粟、获功二途,富者以此求进。蒙古的“怯薛”,略当于古代之侍卫,本以贵族子弟的资格,选当内卫近侍之任,为封建政治里面一种正途的出身。然而在承平积久之后,腐败习气,到处弥漫,怯薛亦可以赎买得之。
他们的政治,举要言之,只有两项:一是防制反动,二是征敛赋税。元代税收有“扑买”之制。常赋外,复有“科差”,其额又极重。又于农村设“社长”。而开浚水利之功,颇可称道。
而贪污乃为元代政治上一寻常之事件。又元代专行钞法。其先民间尚称便。至其末,则钞料十锭易斗粟不得。明起,钞法竟不能复行,而银币代起,亦为中国史上一重要变更。
金章宗时,因钱钞法弊,乃权以银货。继复罢钱而专用银钞。铸银名“承安宝货”,每两折钱二贯。当时俸给军须,皆银钞相兼。哀宗时,钞竟不行,民间一以银交易,是为后世社会用银之始。元贡赋仍微谷帛,成宗本纪载,岁入银数不过六万两。明初田赋亦未用银。惟以银为坑冶之课。民间交易以银,有历禁。然钞法既不行,银终起而代之。
元代军队等级:
蒙古军。
探马赤军。以诸部族为之,乃镇术边境者。
汉军。以中原汉人为之。
新附军。南方宋人为之。
立里甲之制,二十家为一甲,以蒙古人为甲主。
而文武分途之弊制,遂为明清两代所沿袭。
蒙古长于战阵,而不善于理财,故赋敛之事则多委之色目、回人。
奴隶的献赐、鬻卖、投靠,成为一时常态。他们一面盛拥奴隶,一面又广占田地。牧场与农田杂糅,屡起冲突。政府又盛行赐田。
蒙古人以军人而兼贵族,既享有政治上种种特权,又多用回人为这经营财利,剥削生息。
回民相率殖产卜居于中原,尤以江南为盛。而汉、回待遇亦种种不平等。大抵回民地位,大体是代表的商人,而汉人则代表了佃户与农民。汉人地位中较高都为工匠。匠人特籍为户,得不与平民为伍。元人设官,亦以军、民、匠三者分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