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一种方式打开美术史(二十四)


约翰·埃弗里特·米莱斯,拉斐尔的好友,也是在拉斐尔前派中年龄最小,才华和成就都最高的一位。4岁开始画画,12岁就进了皇家美术学院,是史上最小的学生,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但明明可以成为学院派宠儿的他是个“不太乖的天才学生”。后来和两个朋友一起“离经叛道”,成立了反对学院陈腐教条的拉斐尔前派。有点像学霸带头“罢课”,还反叛得特别有底气。他画了一幅惊世骇俗叫《基督在自己父母家中》,完全没按传统那样把圣母和圣子画得光环围绕、神圣无比,而是画成了一个满地木屑、工具凌乱的普通木匠家,圣约瑟的手上还有干活留下的伤口。这在当时简直是大逆不道,连大文豪狄更斯都气得写文章骂他。但这正是他们“拉斐尔前派”的精神——回到文艺复兴大师拉斐尔之前,朴素、真实和真诚。

他最著名的《奥菲利亚》,画得极致完美,代表了维多利亚时期英国绘画的高峰。这幅取材于《哈姆雷特》的作品,把落水的奥菲利亚在河中渐渐沉没的状态描绘得格外真实。当时为了画出最佳效果,他让模特长时间泡在浴缸里,甚至因此让她患上了感冒。画里每一株花草都精细得像植物图谱,但整体弥漫着一种超越现实的、寂静的悲伤。也完美体现了他如何用最扎实、最费工的写实技法,去捕捉一个最虚幻、最诗意的瞬间。精湛的技艺让他的事业走向高峰,拿奖,承爵,开山立派,成为母校院长,都不在话下。

年轻时为艺术理想反叛一切,画风细腻深刻,充满文学性。但中年后,他的画风越来越受欢迎,也越来越主流,最后竟然当上了皇家艺术学院的院长——就是他年轻时反对的那个权威机构。这常被艺术史家叹息为“向世俗妥协”。但在我看来,这让他的人生更复杂、更真实了。米莱斯的核心魅力,在于他一生都在 “技艺的精湛”与“情感的敏感” 之间走钢丝。他是用显微镜写诗的画家。他的画工好到无可挑剔。但他又从不炫技,所有的细节都服务于一种静谧而强大的情感,无论是《奥菲利亚》中令人心碎的安宁,还是《盲女》中触摸不到光明的深切怜悯。

他的“感伤”非常高级的。画中常有忧郁气息绝非无病呻吟。而是是维多利亚时代特有的、对生命、死亡、纯真消逝的一种深沉凝视,有一种文学性的重量。从“逆子”到“院长”,他的人生展现了一位艺术家真实的成功。天才不一定要悲惨终生,反叛者最终也可以成为规则的一部分。他早年真诚的革新和晚年真实的成功或许普遍的人生剧本,但也让人们看到了在理想与现实、反叛与接纳之间找到属于自己道路的可能性。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莱米斯用他的人生证明了,不仅要画画的好,人品好也是幸福一生的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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