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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实验小学 陈小花
约定的真正目的,在我心中,是遵守、履行、承诺兑现、截止日期内必须完成的…一直背负着期限的压力,“交货、完任务……”
今天看到松浦弥太郎《崭新的理所当然》约定的真正意义,幡然大悟,彻底摆脱了以往的期限压力。他说到,只要抱着想让对方喜悦的心意,就连自己也会变得快乐起来。约定的真正目的,并不是遵守。
约定,是为了让人开心。
让人开心,就意味着要帮上对方的忙,就意味着自己是有用、有价值之人。
遵守交货、交稿期限容易产品“受指使”的感觉,但,如果把这视作想让对方开心的约定,这项行动也就变成了主动的行为。
这俩天事务多、日程满、作业多(8号下午少年宫发言、上交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学校心得、9号早上6,00跟随教体局参加洛阳市新教育阶段叙事等),心中刚刚想抱怨,可马上想到,一份作业也好,一次发言也好,足以说明我们有实力,在做之前先设想如何做才能使对方开心,我想所有的工作一定能够顺利开展,气氛也会变得融洽温顺,美美与共,何乐而不为?
其实这约定不仅仅限于工作。
和家人约定:“每天早上、晚上都要互道早上好!晚安!”
如若不真诚,看都不看对方一眼,就应付“早上好”,我感觉,不仅先生不会开心,同时也失去了道晚安的意义。
约定,是自己主动想替对方做事;约定,是为了让人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