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沉浸在个人困扰中时,往往会被情绪所淹没,例如焦虑,担心,生气,烦恼等,以致无法客观评估事情的严重性或者行为的恰当性,以致于看不到解决问题的方向和希望。一般化技巧有两种使用方式。
1,运用描述行为的语言,转化当事人对事件的主观定义或者是标签。
当事人: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懦弱的人,每次做事都要想很久,很怕出错。
咨询师:听起来你决定做一件事情之前会先考虑,你想确认不会出错再行动,是这样吗?
2,以心理学理论,心理咨询的理论,多数人的反应模式为基础来描述当事人的行为或者经验。
当事人:我一直在想自己是不是做错了什么,还是我们家出现了什么问题,为什么我的儿子的行为这么的没有规矩?
咨询师:我见过许多有困扰的家庭,每个家庭的困扰都不一样,不一定是某个人做错事情,听起来你的儿子最近出现了一些行为,让你很担心,请你说说儿子的哪些行为让你很担心呢?
一般化的技巧,帮助当事人脱离个人的主观的视角,用比较客观的角度来看待人、事、物,这样才能将力气用在找寻解决方案上,同时可以澄清自己的目标,即分辨不同解决方案的有效性。
一般化技巧的功能:
1,减轻当事人的焦虑,可以将病态得严重的病名与描述转化成合理的、比较符合真实情况的描述,以减轻当事人的焦虑,同时当事人也会觉得他的问题是有希望解决的。
2,减轻当事人的孤独感,如果当事人知道其他人也可能遇到类似的困扰,也有跟他类似的反应,那么当事人会觉得自己的问题并不是最严重的,比较不会感觉到孤单,也会产生力量来采取行动。
3,解除当事人的羞耻感,许多人在遭遇困难的时候习惯于先自责,认为自己做错了才会产生困难或者问题,如果当事人了解,多数人都会遇到困难,就能降低他的羞耻感,进而降低解除他的防御之心,愿意面对问题思考解决的方法。
一般化的使用原则:
1,要先同理当事人的情绪。建立咨询关系的初期,在当事人情绪低落期待咨询师能了解其困境的时候,如果过早的使用,一般化会让当事人觉得咨询师根本就不了解他,也不理解他。
2,要重视当事人的主观知觉,sf BT认为当事人是自己问题的专家,助人者使用一般化的技巧,要避免忽略或者是否定当事人的问题的严重性。一般化技巧是让当事人了解她的困扰和情绪,可以被理解,不需要自责和自贬,问题是可能解决的,不需要感到绝望。
3,要有根据或者证据。使用一般化技巧的时候,可以运用描述行为的语言,转化当事人对事情的主观定义或者情绪,或者以心理学或者心理咨询的理论,多数人的反应模式为基础,解释当事人的行为和经验,因此助人者的观点要有根据,而不是依靠自己的意识重新诠释当事人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