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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的犯罪心理及青少年心理专家李玫瑾教授,通过接触大量案例,经过多年的侦查实践发现:人在成年后的心理和行为,一定跟他过去经历的事情有关。
李玫瑾教授在《心理抚养》这本书里说:“人,其实是“养育+教育”的产品。学校教育之前的家庭养育,尤其是心理抚养的好坏,可以影响乃至决定人的一生。”
如何才能养育出心中有爱,眼里有光,幸福快乐的孩子?李玫瑾教授在《心理抚养》这本书里给出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指南。
一、养育孩子是个不可重来的系统工程
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生活压力大。很多父母为了挣钱养家把刚出生的孩子放在老家委托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带,或者花钱请育儿保姆代劳。这些父母会想,孩子年龄还小,还没有什么思想和记忆,只需有个人管他的吃喝拉撒,等孩子到读书年龄再接回自己身边就好了。
殊不知等到孩子学龄期接到身边时,才发现孩子与父母之间没有感情基础,他们不服父母管教,也不与父母亲近,亲子矛盾冲突不断,家里鸡飞狗跳一地鸡毛。
按照《心理抚养》这本书的观点,养育孩子就像建造房屋,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早期家庭教养就像是房子的地基,决定孩子这栋“房子”能建多高,多牢。
人的心理发展过程还存在某种程度上的不可逆性,早期养育中的严重缺陷会影响孩子的一生,而且很难弥补。因为,人体细胞根据分裂能力可分为不稳定细胞,稳定细胞和永久性细胞。其中神经细胞就属于永久性细胞,为不可再生细胞,一旦受到伤害就不可恢复。神经细胞是人心理活动发生的基础,因此,人的心理发展与神经细胞具有同样的特定,即不可逆性。
人的心理内容非常丰富,包括认知、情绪、意志、气质、性格、能力等,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几项是情感、性格、能力和自我。
情感培养通过1-3岁的抚养完成,性格养成通过3-6岁的教养训练,能力培养通过6-18岁的学习教育打基础,自我修炼则是成年人一生的课题。
如果一个成年人总被情绪情感困扰,一定是第一阶段的情感抚养有缺失。如果一个人总在行为上失态或失控,一定是第二阶段的性格教养有缺失。如果一个人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经常受挫,一定是性格和能力培养存在缺陷。如果一个人自身问题很明显可就是从来不改变,则前三个阶段的培养都存在缺陷。
所以如何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孩子?关键是在合适的时间给予合适的教养方式,其中12岁以前的家庭教育是关键中的关键。
二、0-3岁 情感抚养
0-3岁的养育任务是情感抚养,也是唤醒和发展人性,培养亲社会能力的基础。
情感抚养是用无条件的爱浇灌孩子心灵的小种子,让毫无独立生存能力的他感受到温暖、安全、丰富和情感饱满。
只有被爱浇灌过的孩子,才能拥有爱的能力,才知道如何共情别人表达自己,才拥有亲社会的能力。
只有懂爱、会爱的人,才拥有足够的能力和勇气面对人生中一系列的困难和挫折。
只有情感丰富的人,才能发展出悲悯之情,博爱之心。他们会关心和体谅别人,会关爱和回报社会,更会收获别人的尊重与喜爱。
如何进行情感抚养呢?
情感抚养的核心原则——无条件的爱。
0-3岁,尤其是1岁以前的婴儿,他的主要需求是生理需求。比如饿了,渴了,困了,想拉便便了,小屁屁被捂得不舒服了,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了觉得难受……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孩子唯一可以表达和呼叫帮助的方式就是哭。所以养育者要尽可能细心了解孩子的状态,在孩子需要的时候及时给予帮助,在点点滴滴的养育中让这个小生命感受到爱与依恋。
特别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有些育儿观点强调不能孩子一哭就去抱他、哄他,应该从小就给孩子立好规矩。这样的想法并不适合婴儿早期的养育。
除了上述原则,《心理抚养》这本书中给出了几条关键建议:
首先,母亲要在孩子0-3岁之前尽量亲自抚养孩子,如果实在有困难,也应该尽量找擅长并真心爱孩子的奶奶或者外婆等女性照料者来照料孩子。
其次,孩子早期的养育者要稳定,尽量减少中间更换,让孩子有稳定的依恋对象。
再次,孩子的早期养育者要发自内心爱孩子,能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照料孩子。能在孩子哭闹时及时安抚,能在日常中多抱、多抚触孩子,多陪孩子说话互动。
情感抚养是心理发生和发展的第一个台阶,即人性的唤醒与情感关系的建立。当孩子到了3-6岁的时候,孩子的养育方式也需要向第二个台阶迈进——心理教养。
心理教养是在初级情感基础上,让情感发展得更为完整。如何做好心理教养?
我们下篇继续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