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包含人类劳动的东西,是大自然的恩赐。只要包含劳动的东西才能被占有,成为私人物品,从而成为商品。因此,商品和劳动是分不开的。
马克思注意到,既然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那么劳动也必然表现为两重性,从而必须用劳动的质和劳动的量两个方面去考察。马克思是第一个对劳动的两重性进行批判证明的人。
从劳动的质的方面来说,劳动是具体的。它是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不同种的劳动产生了不同种的商品,从而产生了不同的使用价值,进而产生了社会分工,使得劳动产品作为商品对立。劳动的质,使商品拥有使用价值;劳动的质的不同,使得商品拥有不同的使用价值。
但是另一方面,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的量来决定的,而且是由抽象的社会劳动决定的。这个劳动的量,与从事什么劳动没有关系,而与劳动的时间有关。时间越长,量就越多,商品的价值也就越大。当然,这里的劳动被抽象为了简单劳动。因为复杂劳动只是多倍的简单劳动。同样的时间下,专注的劳动比一般的劳动产生更多的价值;不同人工作同一时间,产生的价值自然也不相同。但是如果撇开这些关系,把劳动仅仅抽象成简单劳动,那么价值量就只与劳动时间有关,也就是与劳动的量有关。劳动时间的长短,决定了商品的价值量的多少。
这个关系,是商品价值规律的必然,但是却一直被忽视,直到马克思把他独立提出来。它“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正是由于这个基础,剩余价值的发现才有实际意义。在后面的讨论中,商品的价值,劳动的量才得以成为了讨论的关键,而商品的使用价值,劳动的质则只需要作为特殊的例子加以了解。
在这个基础上,对于商品交换的分析才正式开始。
商品的价值本身是一个抽象的政治经济学概念,“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因此,价值是无法被直接测量出来的。研究商品的交换,首先必须研究商品的价值形式。
商品的价值形式,首先表现为x量商品A=y量商品B,例如20码麻布=一件上衣。前者我们称为相对价值形式,后者我们称为等价形式。这个区分看上去是多余的。因为A=B,反过来也可以说B=A。但是其实不然,因为前者是被表现的商品,后者是表现价值的商品。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类似的句式,例如“他跑得和闪电一样快”,至于闪电多块,对于我们来说是不重要的,重点是通过闪电,我们表现了那个人速度的大小。20码麻布值一件上衣也是如此。上衣的价值不是我们关心的,他只是用于表现价值的商品。于是我们看到,“一个商品的价值量表现在了另一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上”。这种表现,我们知道,是建立在不同商品的基础上面的。同一商品,当然不能表现自身的价值。当然,两个商品的等式只是一个表象,两个商品能否相等,不是由人们在交换的时候想象出来的偶然事件。真正让两个彼此不同的,作为商品对立的物等同起来的原因,是在里面包含的人类劳动,从而包含了价值。而且,只有在价值量相等的情况下,这两个商品才相等。
同时,在等价形式中,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三个特点。首先,使用价值成为它的对立面即价值的表现形式;其次,从本质来说,是具体劳动成为了它的对立面即抽象劳动的表现形式;最后,就是私人劳动成为它的对立面即社会形式的劳动。
但是,世界上不是只生产两种商品,而是生产千千万万的商品。扩大的价值形式,就表现为永无止境的表现系列。“人类劳动在这些特殊表现形式的总和中,获得自己的完全的或者总和的表现形式。但是它还没有获得统一的表现形式。”这个统一的表现形式,就是一般价值形式。“商品世界的一般的相对价值形式,使被排挤出商品世界的等价物商品即麻布,获得了一般等价物的性质。”在一般价值形式中,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对立,也就变得特别明显了。在日常的应用中,一般等价物没有自己的相对价值形式,而普通的商品不能直接成为其他商品的等价形式。最后,有一种商品独立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这个商品就是货币,一般价值形式也变成了货币形式。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对立才得以完成。同时,价格形式也出现了——“一种商品在已经执行货币商品职能的商品上的简单的相对的价值表现,就是价格形式。”
最后,前面讨论的各个规律的揭示,都是一定的社会背景的产物。没有人能够超过他的时代。正如马克思说的,“价值表现的秘密,即一切劳动由于而且只是由于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义,只有在人类平等概念已经成为国民的牢固的成见的时候,才能揭示出来。而这只有在这样的社会里才有可能,在那里,商品形式成为劳动产品的一般形式,从而人们彼此作为商品所有者的关系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如果没有最终完成的货币形式,也就不可能有对于使用价值和价值,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揭示,也就不可能有对于后面的分析。
那么在今天这个与一百多年前不同的,发展了的社会,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又有多少新的发现等待着我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