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名遂身退——注意节制原则)
【原文】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主题和前后文关系】
和上三章一样,详细阐述第五章的“守中”,本章主要阐述的是节制原则,这一原则在第六章的生殖规律和第七章的运行规律中都有涉及。
【词语释义】
“盈”:完满;
“盈之”:使之完满;
“持而盈之”:捧在手中还要求盛满。
“揣”:两头快跑;
“锐”:同“兑”,显得很高兴。
“揣而锐之”:十分高兴地两头跑。
“不可长保”:不能保持太长的时间。
【白话文】
已经捧在了手中还想再多盛一点,不如就此停下来;十分高兴地两头跑,不能保持太长的时间;满屋子的黄金玉器,没有谁能守得住;身处富贵还表现得很高傲,这是自己给自己留下祸根。功成名就应该急流勇退:这是大自然的法则。
【深度解读】
本章讲的是节制有度原则。在名思维下做到松弛有度,这是“或不盈”,是给社会发展的规则性留下发挥其作用的空间。节制原则在各个方面都有体现,在生殖方面表现为“用之不勤”,在生长方面表现为“不自生”,在运行方面表现为“不争”。
之所以“守中”的同时还应该节制有度,这是因为自然规律的作用不能做到全面,只是片面的、有限的、相对的。自然规律的相对性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自然规律本身是主观概念,而且只是从某个角度,限定条件地去解析自然现象。
2、自然规律发挥作用的理想条件是:虽然假定了自然规律的普遍性,而且这一普遍性有可能已经经过验证,但这样的验证必然不包括下面的情形。利用自然规律的情形一定是:自然规律能不能起作用,还需要在下边的实践中一步一步地去验证。
3、利用自然规律的结果可以预想又不可以预想,如果结果和预想的不同,那就应该修改自然规律,或者引入新的自然规律,使包含自然规律的对现实的解读变得更为精准。
4、自然规律,或者说客观存在的规则性最适宜的运用场景只是自然界,很难在人类社会中找到恰当的场景。说“社会物质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个说法从根本上否定了文化的作用,是不对的。这个说法使用的是名思维,名思维应该节制有度,用“决定”这种表示绝对性的词语,不符合节制原则。
还应该指出的是:自然规律可以概括事物的普遍性,作为理性,它被认作是以存在为对象以规定性为内容的名思维的真理,在关于认知的形而上学的推理中,自然规律有很大的发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