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周六,当两个孩子拿着气枪准备出去探险的时候,他们发现街道上有一只狗在游荡,哥哥感觉它好像是只疯狗,于是转身回家告诉了保姆,在保姆出去确认了这件事情之后,他们被警告必须关上门待在房内,并且很快整个一条街道的人家都知道了这个消息,大家都关紧了大门,躲在房内不敢出来。但是很快,孩子们的律师爸爸和县上的警长驾车而来,警长有枪,但是他因为自己的枪法不准而不敢进行射杀。为了大家的安全,已经三十年没再动过枪的律师爸爸在危机时刻不得不朝那条疯狗开了一枪,一枪命中。但就是这一枪,却解除了一条街的恐惧和危险。
可是,你知道他当时是怎么进行射击的吗?书中是这样写的:
在一片朦胧中,我和杰姆望着我们的父亲持枪走出去,来到了街道中央。他走得很快,可是我感觉他像在水底游。时间慢得令人恶心,就像是在爬。
当阿蒂克斯(孩子的父亲)把眼镜推到额头上,它又滑了下来,于是他干脆把它扔在地上。在一片静寂中,我听见了镜片的碎裂声。阿蒂克斯揉了揉眼睛和下巴;我们看见他使劲地眨眼。
......
枪响了。蒂姆·约翰逊(疯狗)跳起来,重重落下去,棕白色的一堆,倒在人行道上,它都不知道是什么击中了它。
......
门一扇接一扇地打开了,街上慢慢又有了生气。
在孩子的爸爸射杀了疯狗以后,孩子们一时是不敢相信的,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爸爸会打枪,并且曾经还是县上最厉害的神枪手。即使在哥哥那么喜欢气枪,并且希望有人能教给他怎么进行射击时,他爸爸都从来没有表现过或者说出过自己会用枪,当时爸爸只是警告他不要随便瞄准一个目标,不要随意射杀小动物或者小鸟而已。而且曾经一度两个孩子因为自己的爸爸没有什么优势而懊恼过,比如年龄上比别人的爸爸年龄大,所以不能和哥哥一起参加一些最热爱的橄榄球比赛等等。
虽然他们已经知道了爸爸曾是最厉害的神枪手,并且以此为傲,但是他们不理解爸爸为什么一直瞒着他们,为什么自己的爸爸不像其他人的爸爸那样以此为傲或者进行炫耀呢?邻居家的莫迪小姐是这样说的:
如果说你们的父亲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就是他那颗文明高贵的心。好枪法是上帝赐予人的礼物,是一种才能——当然了,你需要练习才能让你的技术日趋完美,但射击不同于弹钢琴或者别的什么。我想,他也许意识到上帝给了他一个对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于是就把枪放下了。我猜他是决意不再开枪,除非万不得已,而今天就是万不得已的。
为此,哥哥从此骄傲地断定:爸爸是位绅士!
律师爸爸真的是绅士吗?我越往下看,越觉得的确如此,并且可以明确的告诉你,阿蒂克斯是真正的绅士。为什么我这么自信的说他是绅士呢?绅士的标准是什么呢?让我来告诉你他到底做了什么吧,你可以从他做的两件事情自己下结论。
(未完,待续)